基於同樣一套人權、自由、法律保障來挑戰傳統的論述沒給挺同的,算是人家欠他們挺同的不挺多人成家,卻不覺得自己欠人家挺同的邏輯果然只適用於自己嘻嘻若是如此人家反同的邏輯適用於自己就好啦人家的又欠你們挺同的什麼?憑什麼覺得人家需要還你們任何東西?
utubetcl wrote:基於同樣一套人權、...(恕刪) 所以在你的邏輯裡,不支持就是反對?不然怎能衍生出這套想法還有我雖挺同,但我覺得不需要用“還“這個字眼當然這是開帖人的自由我的想法就是單純同志終於可以結婚這種想法他們可以擁有一樣的權利,替他們開心
utubetcl wrote:對於挺同,認為人家...(恕刪) 我覺得你這種想法更加奇怪欠東西,我有說過欠這字眼?你一直在講欠欠欠我也沒說過反同該“還”什麼,好莫名…發文無數?在這討論區回應反同人士的帖子不對嗎?我挺同,但我也只有在網路上支持他們,我也沒幫他們送法案啊,也只能精神上幫他們加油,他們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我不是阻礙他們的絆腳石。所以,你還是要自己送法案,當然我也不會當你絆腳石阻礙你多人成家,都說了不支持也不反對。
a00701020 wrote:理由很簡單明瞭,同性"確定"無法生育,所以讓他們結婚表示結婚主軸將不再是生育後代! a00701020 wrote:但同性能結婚卻可以直接打臉這個核心價值,讓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轉換到愛情的背書! 說得不錯。兩個人離婚甚麼關係都沒有了,但有小孩就會維持婚姻關係以外的關係。同性婚姻連這層都沒有, 為何會跟異性婚一樣?再來 社會為什麼要為兩個同性的相愛 背書(寫成法律)? 同性的結合 對社會有什益處? 同性不是弱勢。社會立法律保障異性婚, 是為了以後的小孩, 現實的說法 就是國家未來的勞動力。少子化 都是國安危機了 聽過沒有?
utubetcl wrote:婚姻只要超過三個人,必然至少有兩個是同性的 神, 直接打臉2人同婚。 3人同婚可以嗎?為什麼同婚是2人, 不是3人 4人?挺同婚的可以繼續釋憲 , 相愛 相同性別的3人, 為何不能結婚?同性愛 哪是異性男女 可以理解的事。http://wonder4.co/2015/06/%E8%AD%B7%E5%AE%B6%E8%81%AF%E7%9B%9F%E8%AB%8B%E5%8F%83%E8%80%83%EF%BC%8C%E7%BE%8E%E5%9C%8B%E5%A4%A7%E6%B3%95%E5%AE%98%E6%98%AF%E9%80%99%E6%A8%A3%E5%8F%8D%E5%B0%8D%E5%90%8C%E6%80%A7%E5%A9%9A%E5%A7%BB/美國大法官 反對同婚:今天多數法官的意見很快產生的問題就是,州是不是可以保持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結合的定義。雖然多數法官隨機的把「二」這個數詞家了進來,但是他們完全沒有解釋為什麼「二」這個婚姻的核心定義可以被保持,而「男女」的核心定義卻不能婚姻定義: 是1男1女。( 婚姻不是定義成 不同性別的兩個人, 是定義成 男女。 這差別大了。男女是專有名詞 )男女 跟 不同性別的兩個人, 男女是範圍更小的定義。 很顯然 婚姻不是兩個不同性別而已。 甚至還包括 可生育的定義。男 女 是一種可生育的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