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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需要還什麼給他們?

utubetcl wrote:
關於同志婚姻,他們...(恕刪)


邏輯適用性的限縮也是你自己講的
你能這樣無限上綱也是一種功力
少講歪理

還有你要多人成家快去提法案,我不支持也沒有反對,快去快去,不送你


基於同樣一套人權、自由、法律保障來挑戰傳統的論述
沒給挺同的,算是人家欠他們
挺同的不挺多人成家,卻不覺得自己欠人家
挺同的邏輯果然只適用於自己
嘻嘻

若是如此
人家反同的邏輯適用於自己就好啦
人家的又欠你們挺同的什麼?
憑什麼覺得人家需要還你們任何東西?
utubetcl wrote:
基於同樣一套人權、...(恕刪)


所以在你的邏輯裡,不支持就是反對?
不然怎能衍生出這套想法

還有我雖挺同,但我覺得不需要用“還“這個字眼
當然這是開帖人的自由
我的想法就是單純同志終於可以結婚這種想法
他們可以擁有一樣的權利,替他們開心
對於挺同,認為人家欠他們,特地發文無數
對於同一邏輯的延伸線-多人成家,不置可否,推給人家自己去爭取
講你不支持,不是因為"不支持就是反對"這種邏輯
而是行為上的對比
utubetcl wrote:
對於挺同,認為人家...(恕刪)


我覺得你這種想法更加奇怪

欠東西,我有說過欠這字眼?你一直在講欠欠欠
我也沒說過反同該“還”什麼,好莫名…
發文無數?在這討論區回應反同人士的帖子不對嗎?

我挺同,但我也只有在網路上支持他們,我也沒幫他們送法案啊,也只能精神上幫他們加油,他們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我不是阻礙他們的絆腳石。

所以,你還是要自己送法案,當然我也不會當你絆腳石阻礙你多人成家,都說了不支持也不反對。

a00701020 wrote:
寫寫文章抒發心情~...(恕刪)
同志不能有婚姻
同志不能有婚姻
同志不能有婚姻
a00701020 wrote:

理由很簡單明瞭,同性"確定"無法生育,所以讓他們結婚表示結婚主軸將不再是生育後代!

a00701020 wrote:

但同性能結婚卻可以直接打臉這個核心價值,讓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轉換到愛情的背書!


說得不錯。
兩個人離婚甚麼關係都沒有了,但有小孩就會維持婚姻關係以外的關係。
同性婚姻連這層都沒有, 為何會跟異性婚一樣?


再來 社會為什麼要為兩個同性的相愛 背書(寫成法律)? 同性的結合 對社會有什益處? 同性不是弱勢。
社會立法律保障異性婚, 是為了以後的小孩, 現實的說法 就是國家未來的勞動力。
少子化 都是國安危機了 聽過沒有?


utubetcl wrote:

婚姻只要超過三個人,必然至少有兩個是同性的



神, 直接打臉2人同婚。 3人同婚可以嗎?

為什麼同婚是2人, 不是3人 4人?

挺同婚的可以繼續釋憲 , 相愛 相同性別的3人, 為何不能結婚?

同性愛 哪是異性男女 可以理解的事。


http://wonder4.co/2015/06/%E8%AD%B7%E5%AE%B6%E8%81%AF%E7%9B%9F%E8%AB%8B%E5%8F%83%E8%80%83%EF%BC%8C%E7%BE%8E%E5%9C%8B%E5%A4%A7%E6%B3%95%E5%AE%98%E6%98%AF%E9%80%99%E6%A8%A3%E5%8F%8D%E5%B0%8D%E5%90%8C%E6%80%A7%E5%A9%9A%E5%A7%BB/

美國大法官 反對同婚:

今天多數法官的意見很快產生的問題就是,州是不是可以保持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結合的定義。
雖然多數法官隨機的把「二」這個數詞家了進來,但是他們完全沒有解釋為什麼「二」這個婚姻的核心定義可以被保持,
而「男女」的核心定義卻不能

婚姻定義: 是1男1女。( 婚姻不是定義成 不同性別的兩個人, 是定義成 男女。 這差別大了。男女是專有名詞 )

男女 跟 不同性別的兩個人, 男女是範圍更小的定義。 很顯然 婚姻不是兩個不同性別而已。 甚至還包括 可生育的定義。

男 女 是一種可生育的性別。


3dFPSone wrote:
同性結合的關係, ...(恕刪)


現在確定可結同志婚姻了
只是民法和專法制定的問題了

還有大部分的同志都不是變性慾者
確定?

釋憲過不就有去登記的
有生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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