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ung1105 wrote:再者,特休假的給予沒有改為以曆年做基礎,還是維持到職日滿時才給予,每個人的基準日不一樣,在管理上徒增困擾,像許多大企業跟公務員都採曆年制,每年一月開始有新的特休天數,好記又好管理。 應該是因為本次新增到職半年給三天特休,所以沒改以曆年做基礎,還是得按到職日計。曆年制雖然好記好管理,但對到職第一年的人而言,假比較難算(須按比例,例如到職半年以7*0.5=3.5天計)。但這畢竟是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