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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未來可以繼承你家的遺產, 身為子女, 可以接受嗎?

請問樓主,依照您的邏輯:

1.您先生死亡時,他的遺產由您跟小孩繼承。

請問您公公,婆婆,及大伯,小姑他們情何以堪?

您跟您先生又沒有血緣關係,憑什麼領遺產???

頂多只有與他有血緣關系的小孩可以繼承遺產喔

樓主是否贊成修法,以後異性戀配偶也不得繼承配偶遺產。


2.樓主擔心很多有錢同志被騙婚

由於現在粉紅收屍隊,正妹,小鮮肉騙婚者一堆,

請問樓主是否贊成修民法,以後家庭經濟背景(銀行存款+房產現金價值)差太多的,不准結婚,以免騙婚

3.樓主擔心同志配偶死亡後,繼承人得到財產後另結新歡

由於社會上,也常見未婚男女騙錢,即便沒有結婚,也可以騙

請問樓主是否贊成,不論同性戀/異性戀,只要離婚,或配偶死亡,一律不准交男女朋友,不可再婚,要守寡才不會被騙錢。

若做不到,則繼承的所有錢財,要歸還公公婆婆,大伯,小姑

舉例:
1.如果您女婿車禍死亡,遺留二個小孩。則應該遺產,小孩交給親家,以免您女兒之後拿著女婿的遺產改嫁

2.同上,如果您女兒被家暴而離婚,不該請求贍養費,因為:您女兒可能會帶著贍養費嫁給別人

最後,依照您的神邏輯,
再次請問您,也請您捫心自問:

若您老公往生,沒有血緣的您繼承遺產,這樣您公公,婆婆作何感想?有人提醒他們要求您先生先進行財產移轉給有血緣的公婆,大伯,小姑身上嗎?

若需要代為提醒,可以私訊您公婆,大伯,小姑姓名與電話號碼給我,我幫您通知,對了,免費喔


樓主別忘了自己的神邏輯,一樣自己適用喔,沒有血緣關係,不論是您,兒子,女兒,都記得不可繼承沒有血緣配偶的遺產喔,不然,您就是自己打臉自己,這可如何是好啊
這必須先回到遺產的定義來探討
人類文明的不停發展, 造就這些遺產
而這些遺產本質上是用於延續自己下一個新生命
這樣遺產才會有實際意義
若遺產無法用在延續自己血緣或和自己血緣有關的人身上
那就失去絕大部分意義

所以
同志遺產實際上可視為社會的共同遺產

想不出名字 wrote:
請問樓主,依照您的邏輯:
1.您先生死亡時,他的遺產由您跟小孩繼承。
請問您公公,婆婆,及大伯,小姑他們情何以堪?
您跟您先生又沒有血緣關係,憑什麼領遺產???
頂多只有與他有血緣關系的小孩可以繼承遺產喔
樓主是否贊成修法,以後異性戀配偶也不得繼承配偶遺產。
配偶所接受遺產, 最終也還是回到有自己血緣關係的子女上
所以現行法律遺產最終都是到子女身上, 除了課稅外, 並沒有變共同遺產

2.樓主擔心很多有錢同志被騙婚
由於現在粉紅收屍隊,正妹,小鮮肉騙婚者一堆,
請問樓主是否贊成修民法,以後家庭經濟背景(銀行存款+房產現金價值)差太多的,不准結婚,以免騙婚
不需要, 因為遺產最終仍是用於延續自己血緣
3.樓主擔心同志配偶死亡後,繼承人得到財產後另結新歡
由於社會上,也常見未婚男女騙錢,即便沒有結婚,也可以騙
請問樓主是否贊成,不論同性戀/異性戀,只要離婚,或配偶死亡,一律不准交男女朋友,不可再婚,要守寡才不會被騙錢。
若做不到,則繼承的所有錢財,要歸還公公婆婆,大伯,小姑
舉例:
1.如果您女婿車禍死亡,遺留二個小孩。則應該遺產,小孩交給親家,以免您女兒之後拿著女婿的遺產改嫁
2.同上,如果您女兒被家暴而離婚,不該請求贍養費,因為:您女兒可能會帶著贍養費嫁給別人
最後,依照您的神邏輯,
再次請問您,也請您捫心自問:
若您老公往生,沒有血緣的您繼承遺產,這樣您公公,婆婆作何感想?有人提醒他們要求您先生先進行財產移轉給有血緣的公婆,大伯,小姑身上嗎?
若需要代為提醒,可以私訊您公婆,大伯,小姑姓名與電話號碼給我,我幫您通知,對了,免費喔
樓主別忘了自己的神邏輯,一樣自己適用喔,沒有血緣關係,不論是您,兒子,女兒,都記得不可繼承沒有血緣配偶的遺產喔,不然,您就是自己打臉自己,這可如何是好啊
il-lee wrote:
這必須先回到遺產的定義來探討
人類文明的不停發展, 造就這些遺產
而這些遺產本質上是用於延續自己下一個新生命
這樣遺產才會有實際意義
若遺產無法用在延續自己血緣或和自己血緣有關的人身上
那就失去絕大部分意義
所以
同志遺產實際上可視為社會的共同遺產




如果沒有血緣,遺產就沒有意義

那夫妻沒有小孩

老公死掉,老婆應該趕出去不得繼承,財產充公囉!!!
這文章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因為無關同志與否
人生走到盡頭,誰繼承了自己的遺產?

生前
細心照護的顧傭?
和自己最搭的老鄰居?
陪伴自己最久的老狗?


都不是
是把自己丟進療養院的子女


il-lee wrote:
這必須先回到遺產的...(恕刪)


同樣的
如果小三同志比同志爸爸更富有 社會地位更佳
而且小三同志比同志爸爸更早往生

同志爸爸也應該不可以配偶身分繼承小三同志的財產
否則財產可能會落入同志爸爸的兒女手中

小三如果是女生 爸爸如果是異性戀
而且小生和爸爸也沒有繁殖他們的下一代的話
你的論述 是不是也應該一體適用?


最後建議你去翻一下 什麼是配偶1/2特留分
什麼是配偶差額分配請求權
配偶1/2特留分和親生子女同時存在的狀況
真的讓人很錯愕




il-lee wrote:
這必須先回到遺產的定義來探討
人類文明的不停發展, 造就這些遺產
而這些遺產本質上是用於延續自己下一個新生命
這樣遺產才會有實際意義

若遺產無法用在延續自己血緣或和自己血緣有關的人身上
那就失去絕大部分意義

所以
同志遺產實際上可視為社會的共同遺產

法律有這樣規定嗎?還是只是空想?
請問一下,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七十歲娶五十七歲的張淑芬,
他們沒有彼此血緣的下一代,
請問張夫人可繼承張忠謀的遺產嗎?


Curitis3059 wrote:
這文章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因為無關同志與否


tnkk01 wrote:
沒錯。
根據法國的經驗,
伴侶法真的是“毀婚滅家“的工具,
法國人現在愈來愈傾向伴侶成家而非婚姻。


希望未來出爐的同性伴侶法以“同居登記“為基本精神,
著重同居事實而非伴侶認定。
讓同居家屬制多少幫忙解決一些社會問題。

一定有其優點,才會吸引法國人傾向伴侶法而非婚姻,
如果婚姻制度優點比較多,大部分的人一定會傾向婚姻而非伴侶法,
應該探討其背後的原因、優缺點,而不是用制度去限制他人多元的選擇。
做為一個"正常人"
生命後一刻想到的當然是自己的子女啊
會希望子女可以過得更好
這是遺產主要的"正常功能"

Curitis3059 wrote:
這文章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因為無關同志與否
人生走到盡頭,誰繼承了自己的遺產?
生前
細心照護的顧傭?
和自己最搭的老鄰居?
陪伴自己最久的老狗?
都不是
是把自己丟進療養院的子女
davish wrote:
異性戀有錢人跟婚姻自...(恕刪)



軍人是國家養的, 所以犧牲一些權利, 請問 國家要發薪給同性戀者, 給他們18%? 而且當不當軍人是有選擇權的,可以不選擇。
il-lee wrote:
做為一個"正常人"
生命後一刻想到的當然是自己的子女啊
會希望子女可以過得更好
這是遺產主要的"正常功能"

那沒子女的"正常人"呢?

子女有照顧父母,父母才會想把遺產留給子女
如果子女不照顧父母,父母根本不會想遺產留給子女
會留給身邊陪伴自己照顧自己的人,那個人不一定有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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