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鐵子 wrote:改民法,對異性戀的權益不會有影響,是一種既定事實啊。 這就好像主張廢死說的一樣, 廢死是普世價值,不會影響社會大眾的權益.bla..bla改民法怎麼不會對大家有影響 ? 影響可大了如果成真,法條,證件上的去性別化, 家庭的去血緣化, 這是場天翻地覆的柔性革命,淺移默化 慢慢影響到以父母親為基礎的家庭單位 ,傳統倫常的意義將產生質變,家庭是社會的基礎, 整個社會的發展大受影響 .最後倒很好奇 另定專法 為同志量身打造一套婚姻制度 有這麼難嗎???
vu84vu wrote:虛擬?假設?所以只是單純想像?同性戀又不是所謂的先天性重大疾病,所以沒有必要列入產前檢查項目。 同性戀之所以沒有列入產前檢查項目,是因為現在還沒有檢測技術,一旦有這技術後,就未必不會。
小鐵子 wrote:你如果真的有去了解,不可能不知道歐洲有些國家立專法後,反而衍生更多法律爭議與問題,還有歧視問題。這也是為何同運跟法院都傾向不支持專法的原因。...(恕刪) 哪些說來聽聽歐洲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修民法喔只有兩個國家是將民法原條文擴張其他這麼多立專法的國家如果有問題怎麼不說同性婚本質上就有問題,予以保障才發現真的很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