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2004 wrote:你說軍人有海陸空刑法, 說軍人有專法請問 政府在養軍人, 請問政府有付同志薪水嗎, 同志有享18%嗎? 邏輯錯的離譜(恕刪) 嘆!所以說,我為什麼"鄙視"那些"擁同修法"的人,就是因為這些人毫無"法律基本常識",還一味的嚷著要修民法才不是歧視,才符合公平.正義!說真的,誠如上面大大所言,我也真的懶得跟你解釋這些"法律概念"了!因為如同"夏蟲語冰"一般,浪費我的時間與精力!這裡回文,只是要讓大家再看看你"偉大的邏輯"與"法律認知"!軍人有專法 請問 政府在養軍人, 請問政府有付同志薪水嗎, 同志有享18%嗎? 邏輯錯的離譜不瞞你說,你的這段論述,我還真的開"眼界"了!.......
chinnaut wrote:專法就不是法?專法就是歧視?專法就沒其權利或義務?原住民,弱勢,身障,其他少數族群都是專法保護!! 對啊,台灣關係法也是專法,專法就是歧視?哇靠,所以整個台灣都被歧視了...那些抗議用專法立法的要不要去抗議美國?
venus0916 wrote:...(恕刪) 1. 人家有身材,練的很好,這樣露又怎樣?有全裸嗎?2. 異性戀公然鋼管秀有少過嗎?3. 你把墾丁一堆比基尼和小泳褲的男女放哪裡?4. 你覺得很刺眼,但我覺得很耀眼,怎麼?他們穿這樣有犯法了?哪一條?旁邊警方怎麼不直接逮捕?5. 你真的以為同志們平常都穿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