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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媽媽原文:我無法選邊站


TXLC wrote:
我不用檢察官法官那...(恕刪)


恐龍法官不會這樣想

為了符合天賦人權與那假道學公約的訴求

法官會幫兇手找出免於判處死刑裡由, 最簡單的是一刀斃命, 小朋友必無痛苦, 連凌虐致死都覺得手段不見得殘忍而取得免於死刑, 都有前例可循了, 這兇手還是可以繼續活下去

Lightwave18 wrote:
但是不會有弱女子暴走的情況(很少)

弱女子被強姦時,多數還是會強烈抵抗。
弱女子的小孩遭遇危險時,弱女子更會為母則強,奮不顧身盡全力保護自己小孩,除非心中無愛。

Charles Laih wrote:
兩個字說明一切:矯情...(恕刪)



真的太矯情了!太有戲了。
不管她怎麼說....犯罪就是要償....死刑是唯一的路.....

獅子豹 wrote:
一瞬間身體的本能.
不會讓妳去想到自己....
可能我書還讀的不夠多吧..)

說的好做的好...因為你是正常人也很偉大.

那些不正常有病之人得看病去.

並不是只有歇斯底里或尖叫狂哭才是悲痛的表現好嗎?

如果說這樣跟放棄死刑報復就是沒有愛、不在乎親人

那國外那麼多次的校園槍擊案發生後,受害孩童家屬的反應大概都會被你們說成「噁心」、「冷血」

老實說,上面那些粗暴與武斷的言論,已經到了讓人反胃的程度

雖然我本身是偏向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也不會偏執的說這是唯一的正義方式

TD4 wrote:
老實說,上面那些粗暴與武斷的言論,已經到了讓人反胃的程度

所以就只能當酸民呀~
人民要的根本不是真相,網路就是給人發洩的地方~

人在憤怒的瞬間智商是0
如果這麼簡單 還讀書要幹嘛

TXLC wrote:
我不用檢察官法官那...(恕刪)


隨便叫一個沒讀書的人都比檢察官 法官判的來合乎民情
整件事,令人不解,匪夷所思,無法體會,霧裡看花,違乎常理。。。。。總之,可能是我沒唸好書吧。。

TD4 wrote:
老實說,上面那些粗暴與武斷的言論,已經到了讓人反胃的程度

+1
現在是怎樣?
人家主張廢死就要像殺父仇人一樣被公幹,
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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