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

凱道反同婚:若政府無視民意 將發動更大抗爭

不好意思,想先問一下,到底同志為什麼想要孩子?
是因為憧憬傳統的結構-父、母丶子的組合關係嗎?
同性選擇了這條路,就自己接受;
異性選擇了這條路,也要接受
回歸單純的想
大概就是相愛的人不希望不能在一起吧
希望有家庭的夫妻不希望無法被成全吧
大概就是如此
其實亞洲對於同性婚,還是抱持的反對的意見,日韓兩國,甚至是東南亞各國
希望台灣可以謹慎評估,而不是因為一時的潮流,
而去建立此制度
該考慮的是台灣社會民情,及民眾接受度.
持反對意見的人,不代表食古不化,只是代表的對傳統家庭的支持,
但不能把贊同性婚的人妖魔化...

iris350836 wrote:
希望台灣可以謹慎評估,而不是因為一時的潮流,
而去建立此制度
該考慮的是台灣社會民情,及民眾接受度.

中肯.
傳統觀念婚姻是兩個家族的結合,
會不會想不想生育是另一回事,
說到傳宗接代當然期待子女來自雙方的共同血緣.

同性關係不會有血緣羈絆,
兩人合意既然是關係的唯一重點,
那就應該另立伴侶法約束,
沒有姻親無須調解不用贍養義務,
權責對等才是正確的立法態度.

禮誠工作室 wrote:
所以 同性戀 領養...(恕刪)

影響性向的行為
如果是領養者有意為之
可以在評估階段就先刷掉
但是鬼父,不會有人在他射精之前禁止他造小孩
不會有評估在他獲得小孩前刷去他養小孩的資格

我認為養育者不該把歧視仇視教給小孩
領養流程比較好的點是可以篩選掉不適合養小孩的人
例如嗜菸酗酒吸毒,暴力傾向之類的

你已經先入為主認定被同性戀收養=慘上加慘
我是覺得這樣不太客觀
當霸凌發生,該被譴責的是加害者,不是受害者
不是嗎?
拒絕的理由就是【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爛攤子...
至於這種"可能"會不會變成現實誰也不知道,所以就要仔細評估了

kf211434 wrote:
除非是今天孤兒們"供不應求"
不然同性家庭想來幫忙收我們異性戀搞出來的爛攤子
我們到底有什麼臉拒絕別人?

davish wrote:
拒絕的理由就是【可...(恕刪)

領養可以設計更嚴苛更精確的評估機制
不針對性別,不設限性別
只要身心健全,富責任感且經濟能力足以養育小孩
並配套後續觀察、家訪、輔導措施
如果有可能影響或是加害小孩就實行隔離

比異性戀可以亂生亂養
亂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情還要強多了
好像很多人眼睛都有點問題
看不到越來越多的家庭悲劇
或許不是越來越多,只是現在資訊比較發達
以前的悲劇被掩蓋而已

也有些人以為在孤兒院成長很好
被特定人領養是慘上加慘
但是慘不是他們在慘,喊卻是他們在喊

smalltree7 wrote:
所以修法想讓家庭也變得跟先今的企業環境一樣

說合則來,不合則去,事實上會呈現甚麼狀況可以想像一下

強者恆強,與詐騙橫行是趨勢


這樣真的很好?...(恕刪)


婚姻平等法中只是把法條中的「男女」字眼,改成「雙方」。
其他的婚姻中的權利義務都沒有改變。
也就是說,開放同性婚姻,對異性婚姻的現狀完全沒影響。

所以不知道你的擔憂會是什麼?

過客4112 wrote:
以前 想要收養的家...(恕刪)


據衛生福利部 2015 年統計,臺灣各地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共收容 3387 名需要安置的兒少

而兒盟抓到的數據,被收養人數已從民國86年高峰4015人數縮水到民國101年的2419人

而其中還有一半的人最後仍因各種因素被終止收養

所以你所說的"以前"大概是民國92年前,而我相信景氣沒有好轉的情況下

那這個"以前"只會變成"很久以前"然後變成"很久很久以前",不會變成"以後"

而兒盟依舊平均一年仍有六百多通電話在詢問出養(不是收養)的事宜

感謝異性戀的大家的努力。

只要一年在多個一千五百個家庭收養,同性戀們就不會有機可趁了


更正,考慮到終止收養率,大概需要超過三千個家庭收養。


那能不能討論一下到底是怎樣的【可能】才會讓人覺得讓大約一千名的孩子繼續待在育幼院,也好過比起被同性戀收養?

像是小孩子可能有一天會被問一些白癡問題,像是"為什麼你會沒有爸爸或沒有媽媽,或者只有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之類的?

如果像我之前所說的,"供不應求"

那我們當然可以婉拒同性戀的幫忙,畢竟自己的屁股自己擦

但當現在異性戀們濫用著神聖的生育力搞出一堆問題,連其他奉公守法的異性戀們也都無法共同承擔時

又為何去阻止同性戀們幫忙收拾這個爛攤子呢?

當然,如果大家有認識超過五十歲、或者曾有前科但有意願跟能力去收養孩子的人

也可以跟他們一起上凱道要求修法
  • 3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