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還真的很難判斷得失~如果糾結於教官是軍人身分,應該退出校園,我也沒意見。建議將來校安人員應該是管制行業或至少是能由政府主導,不能放任民間經營。可以優先任用考核適當的退職軍職人員,經過訓練後派任。這樣比較有機會疏導軍人退伍出路,也能一定程度維持校安人員品質。至於這樣對政府的負擔是增加還是減輕?只能問政府決策前有沒有評估過?如果只是想把軍人趕出校園這個政治圖騰不考慮變革對國家用人與制度的得失,那政策就太草率。反之,如果政府都考慮到了,那就以觀後效吧!好吧!我廢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