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0728 wrote:
我是舉例阿...薪...(恕刪)
提撥率多少....這才是重點
以後你要領多少,現在就應該要提撥多少
雇主(資方或政府)與勞方(勞工或公務員)現行提撥率多少,提撥金額多少
如果要領更多,當然在職期間就應該繳更多
政府是公務員的老闆,就像勞工資方一樣,本來就有義務足額提撥....
不要再說為何政府要提撥了...勞工老闆不足額提撥,勞工們會認為理所當然嗎
如果大家認為每月應該要領7萬
那就精算,現在勞工到底每月應提撥多少錢
足額提撥....自己存的,自己領
繳多的人一定領得多.....至於替代率可以再精算
不可能繳多繳少都領一樣
不想多繳錢,又想多領錢
有這麼好的事?
說真的
資方要改變勞動契約,一定要勞方同意.....大家都認同吧
政府(公務員的資方)要變更追溯既往的退休條件,為何不需要勞方(公務員)同意
如果政府都 可以帶頭片面更動勞動契約
那往後勞方依樣畫葫蘆
吃虧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