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l1124 wrote:
訴求是一種建言,
動保團體沒有能力判斷軍事上的專業,
建言行得通行不通,
由軍方判斷,
動保團體沒有能力判決,
我只知道建言不一定會有用,
但不表達訴求就一定不會有機會
第一巴掌

現在動保團體的態度很明顯就不是建言
而是"我怎麼說,你就給我怎麼做,不要給我提意見,你有意見我就搞臭你"
試問,這種態度,叫做"提出建言"嗎?
jill1124 wrote:
動保團體是軍方安排進去的,
會見形式是軍方安排的,
錄音錄影是軍方同意的,
公開透明也是一致的共識
第二巴掌


即使該團體是軍方安排進入的
你在這裡所說的全都是該團體硬要求的
不讓他們進營區就沒完沒了的鬧
軍方只能被動接受的
更尤其錄音錄影,軍方完全從來沒有同意過
都是該團體自己偷拍側錄
單方面的要求和自我感覺高高在上也能被稱為"共識"
你也真能扯
jill1124 wrote:
有違法的問題的話軍方可以去提告,
動保團體一定比軍人有那個肩膀去擔當和承受
第三巴掌



陸軍官校不過是送了三隻流浪狗到高雄市農業局動保處壽山動物收容中心
該中心就在該了
動保團體不是愛護動物的嗎~?
怎不概括承受勒?
不是說"一定比軍人有那個肩膀去擔當和承受"
肩膀在哪裏?
擔當在哪裏??
承受又在哪裏???
有嘴巴不代表有肩膀啊~!
臉腫了沒啊~!
兩人都說自己是嬰兒的母親,吵了半天,互不相讓。所羅門王看了看,想一想,命令他的隨從,拿刀上前:
「兩個婦人都說自己才是孩子的媽媽,來人!把孩子砍成兩半,一人一半分了去吧」!
其中一個婦人徒呼負負:「大王,這孩子給我抱走了,她不高興;若她抱走了,我也不開心。您既然下令要劈,那就劈了吧」!
這時,另外一位臉色早已慘白的婦人,聽了大驚,下跪哀嚎:「大王,千萬不可以啊!請您把孩子判給她吧,我不要了,我不是孩子的媽媽,請讓孩子活下來,孩子是她的,把孩子給她吧」~ 語畢啜泣,氣力放盡,倒坐下來。
所羅門王目睹這一切,點點頭,了然於胸。最後決定,把孩子交給這個不願砍殺嬰兒的婦人。所羅門王說:「真正愛孩子的媽媽,絕對不會忍心,看到孩子被砍成兩半」。
三千年前的所羅門王,用智慧判斷真偽,三千年後的台灣人,有沒有能力,判斷誰?才是真正愛台灣?
民X黨,搞兩岸對立,搞街頭運動造反,搞中華民國,煽動人心,只是為了奪取政治利益。
jill1124 wrote:
動保團體一定比軍人有那個肩膀去擔當和承受,..(恕刪)
單看這句就驗證了樹不要皮,必死無疑的下一句了!!
這麼有擔當,怎麼不把所有的流浪犬收回你家?
這麼有擔當,前幾天被野狗咬成重傷的小孩,你怎麼不出來面對?
這麼有擔當,說你們在幫流浪狗結紮,但我怎麼一天到晚看牠們在打野炮?
這麼有擔當,怎還會有收容中心的獸醫,因為收不下需替夠兒安樂死自殺,你們這群人的家裡怎不拿來收容?
不是說你們多有肩膀嗎,怎麼還讓醫師自殺這種事發生,若沒殺生這位醫師不需枉死?
對你這種人不須心平氣和,只需針鋒相對
不談軍方事件,針對以上5個問題,換我要求你們逐一提出說明,提醒你別回說我是義務性質沒收政府的補助................,這種屁話來貽笑大方,這些話是當你們這群人面對質疑時最愛搬出來的話,早被人看破手腳了
Griffon197600 wrote:
第一巴掌現在動保團體...(恕刪)
把動物抓去關起來叫做負責任?
如果社會問題只會這樣子處理,
你們真的太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了,
是誰自費在第一時間把營區的動物帶去結紮打疫苗預防針植晶片和登記?
登記在誰的名下承擔狗狗的行為?
什麼叫負責任?
國家有撥土地過來給動保團體成立收容所嗎?
有撥經費來運作嗎?
這些不都是動保團體自己承擔的嗎?
動保團體沒有言論免責,
要告就告,
動保團體一定比軍人有那個肩膀去承擔法律責任,
你們太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的常識了,
人民對機關的陳情,
參與公聽會,
討論公共事務都是都是一樣的形式,
講到丟水杯冰的是常有的事,
民主國家人民就是這樣參與公共事務,
台灣已經解嚴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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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