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327 wrote:羅部長麻煩把未處理的死刑犯簽一簽不然還要養四年剩一個月了加油法院的程序都走完了順便氣氣那些廢死的不然未來四年沒有人敢簽死刑犯執行...(恕刪) 支持下臺前批准執行死刑,羅部長加油,我們愛妳
addfdsf wrote: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 說那麼多廢話有本事就在立法院提案要求開戰成天只會耍嘴炮哄選民開心口技這麼強是吹喇叭練出來的嗎?
大家都知道,兩岸關係錯綜複雜,不是我們說什麼對方都會接受,如同在台灣,教授講的學生也不會全聽。依兩岸共打及司法互助協議,法務部是「單軌多點」下的聯繫窗口,舉凡犯罪情資交換、合作協查、共同偵辦、交付證據等,皆需經兩岸討論協商,才能進行,法務部無權片面決定。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法務部一面努力說明,一面積極與大陸聯絡,還沒談出結論,人就送回來了。相關事證全在大陸方,法務部主動去要,刑事局也去聯繫公安,都尚未取得。不得已,只好先放人再繼續蒐證。見國人一片罵聲,這些立委又把責任推給法務部,指法務部消極擺爛。好像只要法務部開口,大陸就會遵命照辦,完全不顧協商需要雙方願意且需時間。這些立委一面痛罵大陸,製造對立,激發仇恨,一面要法務部向大陸索取證據資料;一面説大陸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大聲講無罪推定,不可像大陸隨便押人,一面又説這些人沒被收押是法務部擺爛。這類操弄民粹的作風,真的會害慘台灣。拜託這些立委,如果真的愛臺灣,就適可而止,放過台灣吧!******************************************************************************個人覺得整篇文章沒有不禮貌之處啊,內容也是就事論事。很久沒看過政府官員敢這樣呼巴掌了,這巴掌呼的挺優質的;
徐真的是豬隊友,過份了..被反擊也只好吞下,要批判官員也要有點內容,其它立委也就算了,這個還是個教授之流呢..建議時力切割掉吧..不過紅營應該不樂見..法務部也不可思議,其它部門有這種說詞也就算了,法務部耶..裡面都是高級的法律人,立委質詢就當做法庭攻防一樣辯護,應該再適應不過吧...還是打官司時也都是這種水準..?
羅部長寫得太好了用詞平易近人 淺顯易懂 用詞無低俗之處是公文最好的範本不像有些綠立委直接用3字經..極度低級的語言來攻擊別人建議以後公部門的公文要像羅部長這樣寫人民才看得懂因為時代真的不同了不這麼寫大家看不懂的在野黨長期用人民聽得懂的語言給人民洗腦結果成功了執政著一直說官語人民聽不懂結果失去民心時代在進步官方式的語言大家看不懂的就是要用詞大眾化 大家才會看 才會了解內容說什麼很欣賞羅的guts馬如果有她的一半就不會失去民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