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法務部官方聲明


棒流爪貴虧 wrote:
我只覺得堂堂法務部...(恕刪)


他當法務部長已經簽了11張

cch327 wrote:
羅部長麻煩把未處理的死刑犯簽一簽

不然還要養四年

剩一個月了加油

法院的程序都走完了

順便氣氣那些廢死的

不然未來四年沒有人敢簽死刑犯執行...(恕刪)



支持下臺前批准執行死刑,羅部長加油,我們愛妳
法務部寫的好,終於看到一位有股氣的部長
addfdsf wrote:
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

說那麼多廢話
有本事就在立法院提案要求開戰
成天只會耍嘴炮哄選民開心
口技這麼強是吹喇叭練出來的嗎?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大家都知道,兩岸關係錯綜複雜,不是我們說什麼對方都會接受,如同在台灣,教授講的學生也不會全聽。依兩岸共打及司法互助協議,法務部是「單軌多點」下的聯繫窗口,舉凡犯罪情資交換、合作協查、共同偵辦、交付證據等,皆需經兩岸討論協商,才能進行,法務部無權片面決定。
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
法務部一面努力說明,一面積極與大陸聯絡,還沒談出結論,人就送回來了。相關事證全在大陸方,法務部主動去要,刑事局也去聯繫公安,都尚未取得。不得已,只好先放人再繼續蒐證。
見國人一片罵聲,這些立委又把責任推給法務部,指法務部消極擺爛。好像只要法務部開口,大陸就會遵命照辦,完全不顧協商需要雙方願意且需時間。這些立委一面痛罵大陸,製造對立,激發仇恨,一面要法務部向大陸索取證據資料;一面説大陸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大聲講無罪推定,不可像大陸隨便押人,一面又説這些人沒被收押是法務部擺爛。
這類操弄民粹的作風,真的會害慘台灣。拜託這些立委,如果真的愛臺灣,就適可而止,放過台灣吧!
******************************************************************************
個人覺得整篇文章沒有不禮貌之處啊,內容也是就事論事。
很久沒看過政府官員敢這樣呼巴掌了,這巴掌呼的挺優質的;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要是下次藍營推出的正副總統候選人是張善政+羅瑩雪的話感覺不錯說。

不要再從那些老體制中找人了。
徐真的是豬隊友,過份了..
被反擊也只好吞下,要批判官員也要有點內容,其它立委也就算了,這個還是個教授之流呢..建議時力切割掉吧..不過紅營應該不樂見..
法務部也不可思議,其它部門有這種說詞也就算了,法務部耶..裡面都是高級的法律人,立委質詢就當做法庭攻防一樣辯護,應該再適應不過吧...還是打官司時也都是這種水準..?

晴耕雨讀123 wrote:
徐真的是豬隊友,過...(恕刪)


我想,
講得太專業,
某些立委不見得聽得懂......


晴耕雨讀123 wrote:
立委質詢就當做法庭攻防一樣辯護


哈!台灣的立委要是能有如此水準,台灣現在也不會這麼糟

對只會使用「網路語言」的立委剛好而已
羅部長寫得太好了
用詞平易近人 淺顯易懂 用詞無低俗之處
是公文最好的範本

不像有些綠立委直接用3字經..極度低級的語言來攻擊別人

建議以後公部門的公文要像羅部長這樣寫
人民才看得懂

因為時代真的不同了
不這麼寫大家看不懂的

在野黨長期用人民聽得懂的語言
給人民洗腦
結果成功了
執政著一直說官語
人民聽不懂
結果失去民心

時代在進步
官方式的語言大家看不懂的
就是要用詞大眾化 大家才會看 才會了解內容說什麼

很欣賞羅的guts
馬如果有她的一半
就不會失去民心了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