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 是嫌犯給了我當眾私刑他的權力如果他不犯法 誰會這樣去對他動刑?再教你一次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屈膝, 那我就讓你看見野蠻的驕傲。怒濤爆裂 wrote:剛剛在友站看到殺童...(恕刪)
鐘小刀Marco wrote: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 是嫌犯給了我當眾私刑他的權力如果他不犯法 誰會這樣去對他動刑?再教你一次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屈膝, 那我就讓你看見野蠻的驕傲。 你這邏輯套在嫌犯的立場上也說得通喔!文明(各種排擠、仇恨、歧視、冷漠、漫罵等等等)壓迫這些社會邊緣人而這些邊緣人就給你看野蠻的驕傲(殺人)
怒濤爆裂 wrote:剛剛在友站看到殺童...(恕刪) 法,本來是用來保護善良、伸張正義、嚇阻犯罪..用的,是公權力代替私刑、人類進步的表徵。但現今世道,它已經不讓人有所敬懼、甚至讓人覺得無用、是用來保護人渣垃圾的。法,就是人心,當法道已經偏離多數人心之時,人們就改用最原始的本能保護家人。「殺人者死」,哪來那麼多理由好講?劉邦的二千年約定依然深入人心不移,相信多數人還是信奉服從這社會規律。本來託付國家執行正義的,國家無能,那就老百姓自己來!!!如果是我遇到了,我就會動手,管它甚麼屁法,更不需要誰給我權力,這本來就人人與生俱來的---有冤報冤、有仇報仇、路見不平、出手除暴、剪除禍害,要不是警察護著,你看看這畜生會不會當場被亂拳打死?樓主萬一哪天自己家人遇上了,您請慢慢再去思考你的權利、慢慢去走你的法律程序。別人出手的事,你就一旁靜靜看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