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
尊重你看衰北市府。...(恕刪)
你的認知又是正確的?互相尊重囉。

遠雄依合約有趕工的時間壓力,送變更設計給台北市政府審查又置之不理,難道要停工等審核通過?一天到晚要你趕工卻又故意拖延,工程界沒人經得起這樣搞的。
到時候逾期違約,白花花的銀子,帳要算誰的?
kuoyuan1 wrote:
未按圖施工,依法規就是要先拆除、停工送審、然後復工。只是營造高層都會活動一下,可以一面施工一面送審。...(恕刪)
(按圖施工)
起造人應依照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施工;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
時,仍應依照本法申請辦理。但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不增加高度或面
積,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於竣工後,備具竣工平面、立面
圖,一次報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