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肯尼 wrote:
公文好像很少用email...(恕刪)
政府機關正式公文沒有在用E-MAIL的
私人企業是看企業文化
但是政府單位每一個收發文都要依檔案法的規定年限留存
而紙本的保存才是最安全的
所以不管怎樣,所有的檔案資料都不可能因為有電子檔謄本就把紙本給廢除的
因為這些關係到的不僅僅是查證的問題
還包括了人民的權利,必須要把謹慎、安全放在效率之前
舉個例子
台灣的地政問題大概是全世界最複雜難解的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短時間內歷經清朝、日據、民國三個政權
其中清朝、日據、民國剛光復的期間,人民平均知識水平不足
對於自身權利並不是真的知道的那麼清楚
對於長輩遺留的財產未必會懂得做法律上的繼承保留
但是沒有去完成登記,未必就是無主的產業
這時候要追逤都是靠這些紙本資料去拼湊出來的
所以說出政府公文要完全E化,撤銷紙本的公文真的很無腦
然而這種人成為主政者對於百姓的權利保護會更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