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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的幾頁細目財報,可以看出多少事?


nanomt wrote:
跟d大有什麼關係,...(恕刪)


謝謝您,真的不難懂,只是前面也說過,回流的錢"專做海內外賑災、社會公益",還是不離慈善,我想您太忙了,看漏難免,感恩您的批評與指教。祝福您!
Peace & Love wrote:
謝謝您,真的不難懂...
回流的錢"專做海內外賑災、社會公益"...(恕刪)

如果回流的錢是真的做慈善,我就拍拍手鼓勵…
我之前也是非常信任慈濟,但是以目前慈濟的態度、及種種事證,都很難讓我再繼續相信…

nanomt wrote:
如果回流的錢是真的...(恕刪)


別再鑽牛角了

你所指稱的專案款項流回功德會
請問是無償所得嗎?
還是買賣交易呢?
交易買賣本來就有應付支出
不支出哪裡會有貨品能使用?

假如不是買賣那不就是作業應付款項
交由其他單位你也要付擔其行政作業費用
如紅十字會等
這又哪裡有問題?

若你是光指不能跟該基金會屬下事業交易
相比對方整體所做所為及對這社會的付出
你覺得這款項可以解釋成
等於流入私人口袋或是只為了傳教私用嗎?
該企業所得不就是回流所屬基金會
而該基金會在國內外是沒有做其他慈善事業嗎?
還是只負責進行傳教呢?

單純好奇疑問這本就沒有問題
但你用文字遊戲想做引導單向連結
其中推論過程中跳過關鍵處直接做單一解釋結論
就透漏出心中早已設定好答案
因此其他相關可能與解釋你自然都不予理會
只要你想的結論
加碼再加碼加到有符合該答案出現為止

miamivice wrote:
別再鑽牛角了你所指...(恕刪)


大大剖析的很透徹。不說明就是有問題,說明了還是有問題,希望能用相同標準檢視其他同性質團體,否則難免有為反慈濟而無限上綱之嫌。
主要是一般人對捐款的想法是, 那些錢是都幫災民買吃的喝的甚至蓋房子領現金
而不要有其他非必要用途的支出吧, 只能說民眾想的太簡單而造成誤解?
錢多

問題就多

所以說

不要再捐慈濟了

還有其他很多社福機構

獨大真的很可怕

台灣人民醒醒了...別再受騙。
慈濟儼然是個利益機構!
台灣對宗教團體應該立法把關; 立法院請不要再與商業勾結; 自私自利!
才是真的台灣人民。

至今~ 對慈濟的新聞;又無消無息 同味全毒油事件一樣

這些政客;只會選舉

人民清醒了.. 結群成黨最終害死自己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

如果大家也同意;請告訴你們的朋友親戚

或者大家也有同樣的想法理念者


我再回一下peace大大的好了,21人是慈濟自已說,他初期每個月賑災人力21人次。83人是我從100年6月的伙食津貼去算的,100年6月的伙食津貼149400元來算,除以1800是83人,這是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規定。 (一) 一般營利事業列支標準: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為限。大家也可以問一下公司的會計,我這樣算有沒有錯,有錯我會更正的!

Peace & Love wrote:
到底是以21人次計...(恕刪)
dynalin wrote:
我再回一下peace...(恕刪)

如果83人是對的,那就是慈濟口誤了。這樣每月總薪資260多萬,一個人每月3萬多也就相當合理了。
不過,每月竟然要養83職工,而且只是專門用在日本震災。再加上不支薪的義工……,
咳…這賑災規模之大我無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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