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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情殺女友

Shoryuken wrote:
去年才進KPMG剛過...(恕刪)

我們那時候一年級背一間公開發行以上主查
那時候是六個人有七間公發以上公司
基本上都是做到太陽升起的
做到太陽升起的好處是
常有人直接躺在辦公室桌上睡
還包括東海校花
重點是穿短裙
這大概是地獄裡唯一的安慰吧
還有你說摔電腦摔底稿
是我太老了嗎
我只記得被會計師扔底稿
哪有我扔別人底稿的分阿
交往半年,出國兩次,畢業後同居,天燈上寫著嫁你。

感情沒處理好,雙方都有責任,而不是在比誰長相好家世好全贏。

討論的重點應放在感情進展處理該拿不該拿該給不該給如何和平分手等等。
我砲故我在
台灣網路能多快? 4G? 哈哈 笑死人 wrote:
事出必有因 無風不起浪...(恕刪)


有時候原因很簡單"不甘心"

我有位女性親友
隔代教養祖父母很寵
長大交了男友
交往不到3個月男友受不了她脾氣吵架後分手
事後她反悔了要復合男方不肯
她從去男生上班處等他下班(同事掩護離開)
半夜打電話報警要警察帶她去找愛情騙子
最後是到男生租屋處等人
等不到人就到對面7-11守著一直到天亮
可以想像工作丟了
因為租屋處找不到男生
她就在租屋那棟公寓一戶戶按門鈴要別人讓她進門找男友
最後的最後她擺脫了警衛的阻擋終於闖進前男友辦公室當眾甩了對方一巴掌
剛好給對方控告她當眾侮辱的理由
上了法庭男方唯一的條件就是要她不可以任何理由與方式接近男方

是的
事出有因
可有時候那個因也沒那麼複雜
我只想說那句成語…
可憐之人有可恨之處。
可恨之人也可能有可憐之處。

舔下體的意思應該可以想到吧,就是說
OS :有意識的時候你不給碰,
現在你不能抗拒了吧。

台灣網路能多快? 4G? 哈哈 笑死人 wrote:
我要先聲明 殺人絕對...(恕刪)


中肯!現在媒體也只有單方面的說法也未證實確有此事?也必需等到真正的調查報告出來
必盡只有兩人出遊,消息也只是朋友聽死者說?可信度?總之疑點重重?有太多可以假設的問題?
比如死者對親朋好友說謊,因為新歡比男友更好,但又不願落人口實,所以到處說男友的不是,當然這只是假設,必盡男方的個性為人他的家人最清楚,事發至今男方家人也未說明?總之疑點重重

idfour409 wrote:
我是覺得不可能
報紙太誇張了
人死後所有括約肌都沒力
還舔
只剩屎尿
沒人笨成這樣吧


是瘋了阿~

(糟糕會被解釋成精神有病=減刑)


祕雕 wrote:
OS :有意識的時候你不給碰,
現在你不能抗拒了吧。


說不一定有菜花 才不給舔?

台灣網路能多快? 4G? 哈哈 笑死人 wrote:
我要先聲明 殺人絕對...(恕刪)


如果拍裸照舔下體的報導為真,

我認為「以後再也玩不到」的挫折感已經有足夠的動機
MagicEli wrote: 如果拍裸照舔下體的報導為真, 我...(恕刪)

有這麼哈嗎?
建中+台大已經是人生勝利組了
何愁沒妹可舔

不小心路過的貓 wrote:
我只想拜託情殺就寫情殺,不要再封什麼宅王了。
唉,中的槍還不夠嗎?...(恕刪)


台大宅王這次可不是媒體封的,是凶手本來就有的綽號


doubless wrote:
砍女友就砍的很爽
自己往肚子用力插一刀很難嗎???
往身上輕輕劃個40刀???
是打算幫殺人罪留後路嗎???
好好一位女孩子
就被他慘忍的殺死


我看古裝劇要自殺的人都馬是一刀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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