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ryuken wrote:去年才進KPMG剛過...(恕刪) 我們那時候一年級背一間公開發行以上主查那時候是六個人有七間公發以上公司基本上都是做到太陽升起的做到太陽升起的好處是常有人直接躺在辦公室桌上睡還包括東海校花重點是穿短裙這大概是地獄裡唯一的安慰吧還有你說摔電腦摔底稿是我太老了嗎我只記得被會計師扔底稿哪有我扔別人底稿的分阿
台灣網路能多快? 4G? 哈哈 笑死人 wrote:事出必有因 無風不起浪...(恕刪) 有時候原因很簡單"不甘心"我有位女性親友隔代教養祖父母很寵長大交了男友交往不到3個月男友受不了她脾氣吵架後分手事後她反悔了要復合男方不肯她從去男生上班處等他下班(同事掩護離開)半夜打電話報警要警察帶她去找愛情騙子最後是到男生租屋處等人等不到人就到對面7-11守著一直到天亮可以想像工作丟了因為租屋處找不到男生她就在租屋那棟公寓一戶戶按門鈴要別人讓她進門找男友最後的最後她擺脫了警衛的阻擋終於闖進前男友辦公室當眾甩了對方一巴掌剛好給對方控告她當眾侮辱的理由上了法庭男方唯一的條件就是要她不可以任何理由與方式接近男方是的事出有因可有時候那個因也沒那麼複雜
台灣網路能多快? 4G? 哈哈 笑死人 wrote:我要先聲明 殺人絕對...(恕刪) 中肯!現在媒體也只有單方面的說法也未證實確有此事?也必需等到真正的調查報告出來必盡只有兩人出遊,消息也只是朋友聽死者說?可信度?總之疑點重重?有太多可以假設的問題?比如死者對親朋好友說謊,因為新歡比男友更好,但又不願落人口實,所以到處說男友的不是,當然這只是假設,必盡男方的個性為人他的家人最清楚,事發至今男方家人也未說明?總之疑點重重
不小心路過的貓 wrote:我只想拜託情殺就寫情殺,不要再封什麼宅王了。唉,中的槍還不夠嗎?...(恕刪) 台大宅王這次可不是媒體封的,是凶手本來就有的綽號doubless wrote:砍女友就砍的很爽自己往肚子用力插一刀很難嗎???往身上輕輕劃個40刀???是打算幫殺人罪留後路嗎???好好一位女孩子就被他慘忍的殺死 我看古裝劇要自殺的人都馬是一刀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