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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剛看新聞挖挖挖~刻意又在講營業稅都繳台北市....


philosophy2468 wrote:
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這是哪門子的災害準備金?永遠都用來準備好啦~(恕刪)


可能是官書念得不多,只是照字面上解釋做事,既然叫"準備"......就只能做準備用.
超討厭混淆視聽的節目!!自己講自己對

yobi25 wrote:
對不起 小小糾正一下
實際上 核能發電的量蠻少的 大台北區根本不夠用
電本身還是靠 汙染中南部的火力發電廠發電為多
所以目前 也是 南電北送哦

你以為大台北地區只有2個使用年限已屆,還得繼續超齡使用的老舊核電廠,基隆、林口都有火力發電廠你是不知道?還是故意不提?
pkpkkeigo wrote:
小弟我只覺得中央沒有趁此契機來攏絡民心,重新找回高雄市民的信任,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


事發後沒幾天我岳母就打電給我們,大概也就說"苦都高雄在受,稅都繳台北市"等等的話

說實話我聽了還蠻痛心的

因為一邊說要先救災在就責,一邊就開始灌輸市民錯都在台北

大家把錢捐給高雄市府,就是認為市府是主要的負責單位

而市府確一邊收錢一邊說後續應由中央來負責

那些捐款是否也該移轉至中央來處理

高雄市府所說的話,我完全不能接受

但能認同其同黨蘇治芬縣長所說的“地方有責 但扛不起”

應由立委來修法說明該由那單位統一處理

而不是再去生一個機構出來

哇系拍狼 wrote:
來雲嘉花東吧!好山好...(恕刪)
pkpkkeigo wrote:
小弟我對這次的高雄氣.............看來行政院是想告訴我,實在不需要捐得這麼快,高雄市自己就能處理了,如果真的不夠的話,到時候再捐就可以了,是這個意思對吧?.(恕刪)


是這個意思,有不對嘛??

難道要直接拿一車錢隨便灑下去??
philosophy2468 wrote:
氣爆事件重創高雄,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天(5日)重申,根據相關法令,這次氣爆事件符合國家賠償要件,高雄市政府有編列預算、代位求償的義務,中央也會支援重建經費。他強調,現行法令即可處理,不須另訂特別條例。
高雄氣爆造成嚴重傷亡,災後重建工程浩大。多名民進黨立委5日下午拜會行政院長江宜樺,爭取中央訂定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協助高雄市府代位求償,也就是不用由地方編列預算,直接由中央提撥經費。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過去許多縣市都有代位求償的經驗,代位求償是依據民法第312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或國家賠償法,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處理。他指出,高雄市訂有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發生氣爆符合國賠要件,依據國賠法第3條規定,管理機關、也就是高雄市府有代位求償的義務。
孫立群表示,江宜樺認為當務之急是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地方政府透過現有法令即可處理,不須再另訂特別條例。他說:『(原音)院長認為今天這件事情事實上是不需要去修正那些法令,它就可以解決的東西。』
針對重建經費,孫立群強調,不該全交由中央出錢,應由地方負擔一部分,中央也會全力支援。至於經費負擔比例,由中央及地方主計單位討論即可,行政院一定會負擔不足的部分,不會影響高雄市政府財政。


pkpkkeigo wrote:
小弟我對這次的高雄氣爆事件,有一些小額的捐款,不過看來行政院是想告訴我們這些有捐款的人民,實在不需要捐得這麼快,高雄市自己就能處理了,如果真的不夠的話,到時候再捐就可以了,是這個意思對吧?



你的中文要不要重修...?

有色眼鏡嚴重成這樣
請問一下你有想過自己為什麼會變成今天這種地步嗎?

COH wrote:
高雄縣,高雄市,人口...(恕刪)


嗯...感謝大大回覆,小弟剛剛已經自行找到查證的資料了:

針對101年8月30日媒體報導「中央虧欠高雄三百億建設經費」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

依上開原則,高雄市政府(含高雄縣及所轄鄉鎮市)獲配財源

99年度為412億
100年度擴增為510億元,增加98億元
101年度相同基礎獲配財源為529億元,較100年度增加19億元
102年度相同基礎獲配財源為540億元,較101年度增加11億元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新聞稿本文網址: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31854&ctNode=5624

高市府現在手上就有5億元的災害準備現金
不想先拿出來給災民
要中央全部買單

中央說你先把手上5億給災民,不夠的我來補
這樣叫做不行

然後底下就有鄉民說,這就表示中央認為高市府自己可以處理,現在不用捐款給高市府.


你們要把責任推給中央的功力真的超強的,白的都可以說成黑的
101~103年度 -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編列情形:

103年度 -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編列情形:
臺北市:137.67 億元
新北市:109.81 億元
台中市:114.78 億元
台南市:159.88 億元
高雄市:168.97 億元 (全國第一)

102年度 -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編列情形:
台北市:96.78 億元
新北市:102.93 億元
台中市:112.71 億元
台南市:109.91 億元
高雄市:139.87 億元 (全國第一)

101年度 -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編列情形:
台北市:95.89 億元
新北市:106.67 億元
台中市:151.46 億元
台南市:148.58 億元
高雄市:204.55 億元 (全國第一)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28336&ctNode=4972&mp=1




現在是什麼情形?
我怎看到一些被洗腦的人隨群魔亂舞了...
垃圾節目還是少看點,
對人腦很有益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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