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oHoney wrote:
這不是很令人窩心的醫...(恕刪)
在此
很客氣的..回文給你
你寫了一大堆 (文字性的描述, 形容詞, 拐彎抹角, 翻來覆去的解釋.... )大可不需要
大家講道理就好
用常識, 用邏輯來解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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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沒有拒絕病患的權利
是因為, 醫生的職責在 "降低損失", 而不在於為病患的 "損失" 負責
任何人在討論"醫療過失"前, 須認同上述這兩句話, 否則就是無線上綱
請明白,病患已經發生的損失 (病痛, 意外傷害..,等) 在進醫院前早就發生, 並不是醫院造成
因果關係必須清楚
基於上述, 往下談
醫療疏失, 只有兩種 (先撇開態度, 這些主觀感受)
1. 醫師選擇降低損失的方法不對, 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導致醫療效果不佳
2. 醫師在醫療過程中, 特定行為導致, 病患受到 "額外" 的傷害... 是進病院前沒有的
第一種, 較輕微, 後者嚴重許多
但可惜, 在台灣常有人, 把醫療過失, 擴大解釋為
3. 醫師無法將病患原本進醫院前就有的病痛, 有效地解決 (或是損失降低的幅度不夠多,不夠快, 不夠省錢...)
上面這三種, 你是哪一種?
如果你是第三種, 那建議你公布個資,保證
你或是你的家人, 絕對不會受到 "不公平的醫療待遇" 也不會有 "醫療過失" 發生
因為根本沒有醫院願意收
後面有些定義是離題了,
如果不是醫療相關人員身分,
觸犯同樣會有刑責的罪刑,(如貪污,性騷擾,收賄等)
這跟醫療疏失其實沒太大的關係,
如果單就此看來,應該是個人的問題,而非因為醫療行為所衍生的其它問題。
另外,北捷的事件,
我想到以前我子宮外孕在急診做斷層時,
義工兩位七手八腳要把我從病床上移到檢查台上時,
我非常驚恐地驚聲尖叫,因為實在是超級無敵痛的呀,
嚇得在場醫護大聲喊要我的家屬進來壓制一下,
雖然我事後也有跟家人抱怨,說因為太痛了,其實我自己慢慢移動過去還比較ok,
但誠如一些醫療相關的朋友說,痛本身是不會要人命的,
爭取時間可能還比較符合病患當下的利益,
當然家屬在旁邊看還是會捨不得就是了。
至於最後北捷的事件,
聽說不是心臟肺臟肝臟都被橫切過去一刀嗎?@@
尤其心臟已經被切成兩半了,
只是因為身體沒打開有壓力把傷口壓制住了,
所以一時之間還能存活,
不過,這種情況,可能連醫龍來都沒辦法,
因為朝田團隊光顧心臟,手術檯邊就滿了,同時胸腔科可能還要緊急用好幾倍人力顧肝臟跟肺臟大出血,
麻醉科的醫生還有護理師等人,就算圍一圈也只能站到第二排了。
我個人是覺得有些醫療狀況會引起一面倒的討論,
例如都痛罵醫療失當,或者都覺得家屬有點不太合理,
一般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這次的情況明顯後者居多,也跟醫療人員都覺得自己都沒有疏失,或者家屬覺得醫院都沒天良不太一樣,
就好像洪案大家會有同理心,而北捷家屬要醫院出來說明大家沒什麼太大反響雷同,
case by case,
全部喇在一起做撒尿牛丸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會模糊焦點,大家各說各的吵成一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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