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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們,我不再同情你了!

現在的學生證比黨證更有用

革命?? 比較像 '大學生了沒' 在立院錄影

cyhm wrote:
應該說, 就是因為佔...(恕刪)
的事情不能找光明正大的理由來合法化, 民主不是這樣搞的.


錯的是政府想直接過服貿,所以人民才抗爭

照你的邏輯,政府想推惡法,人民要等到下一輪大選再去推翻這項法律,這才是民主?
有些事情做了就回不去了,更何況是當你的生活環境都被控制時,你想推翻連門都沒有
太平洋沒有加蓋,您可以跟英九一起泳渡台灣海峽投奔美麗大陸

cyhm wrote:
應該說, 就是因為佔...(恕刪)


cyhm wrote:
應該說, 就是因為佔...(恕刪)

要在法律之內,遵重民主,逾越了也要自已負責

kinkifanada wrote:
要在法律之內,遵重民...(恕刪)


你的總統都踰越幾次法律了
014貪幾億,現在還在外面趴趴走
學生坐在地板上,只求以後不要拿22k,要被敲破頭

你告訴我法律是在保護誰?
黨證也很好用呀...有人要幫我繳我也入黨呀






夯兲巭 wrote:
現在的學生證比黨證更...(恕刪)


s816145 wrote:
錯的是政府想直接過服貿,所以人民才抗爭


那只能說, 你抗議的對象搞錯了.

服貿審多久了你知道嗎?, 為什麼一條都沒審你知道嗎?

立法委員怠忽職守藍綠都有, 為什麼只要國民黨道歉? 這中間的眉角你了解了嗎?

要抗議表達自己的立場, 我支持. 請在法律容許範圍內做. 還有, 看清楚別被有心人利用 還以為自己做了什麼不得了的事

s816145 wrote:
有些事情做了就回不去了,更何況是當你的生活環境都被控制時,你想推翻連門都沒有...


相同的道理,有些事不做就永遠沒機會做了,想翻身只能等下輩子了!!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cyhm wrote:
那只能說, 你抗議的...(恕刪)


法律?
洪案宣判出來才小小判6個月
這就是你們所謂的法律吧!

john0002 wrote:
之前同情你們,但這一...(恕刪)


空方怎麼說?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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