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神路亞 wrote:
買東西內含有營業稅賣...(恕刪)
按這個思路,我們也不必繳綜所稅了!


大言炎炎 wrote:
從自由時報的報導裡出現的人事費數字,分別是4206億(中央政府總預算普通基金,以1.9兆為母數)、1782億(中央政府總預算特種基金,以3.1兆或5.1兆為母數),2152億(以地方政府總預算普通基金部份 1.04 兆為母數),2700億(以地方政府總預算的特種基金部份為母數,數額未知)。總額為4206 + 1782 + 2152 + 2650 = 10790(億),也就是約 1.1 兆。這中間可能有我未理解透徹之處或是報導未列詳盡之處,就算總數 1.2 兆好了。
問題出在母數,明明母數就是 1.9兆 + 3.1兆(或5.1兆) + 1.04 兆 + 未知的地方政府特種基金 > 6 兆 (或8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