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長就是要你背值星,你不肯,那連長很難帶其他士官,所以用這個理由送懲處不就合情合理,
上面要批准也是有憑有據,
為何不用?反而要怒在心裡,再找其他勉強的罪名來處分他?
邏輯上似乎不太通。
業務下士敢抗命不背值星,照理說後面應有相關業務長官挺他來尬連長,連長才動不了他,
否則就算你是待退,充其量還是一個下士而已,有可能抗命的話,那軍紀也夠敗壞的了。
那如果有軍官挺他,又怎麼還會被送到禁閉去?不就是因為都沒人挺,才被速速送進去的嗎?
所以一整個非常奇怪......

而且就算連上大家都對他不滿,但是一個下士能搞到副旅長、旅長都要不爽他,有相當的難度吧!?
肩膀上都掛到星星砲砲了,會要幼稚到針對一個義務一下士嗎?畢竟級數差太多了不是嗎?
應該不可能視同一個量級的才對,
你們槓槓和飛鏢要去吵吵鬧鬧,因為你們是級數差不多的,那反正出事來我這,那就是照規定辦事才合理。
所以大家才會質疑,誰跟長官私下很麻吉,或是誰擋了誰的財路或是升官路,這種質疑我是覺得並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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