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超正的 wrote:颱風過了事情就過了 這就是軍檢要的結果.,什麼事..都給你拖.,反正..一般人也不能,也告不動軍檢,左手判右手,球員兼裁判,要輸...?? 有這個可能嗎??只要用上拖字訣,證據該淹没的,串供的串供好了,想翻案??等下輩子吧.....
怒濤爆裂 wrote:洪家不是有律師團 按照"李錩鈓"博士所著的書所述,案發後的48小時,是蒐證的黃金時間,所有,有力的證據都必須要在48小時內蒐證完全,否則...一件命案,有可能成為悬案,或者,根本就無法偵破...軍方的禁閉室四週,都已經有用油漆刷過了,軍方都已經閒到有時間去刷牆壁了,換言之..其他有力的證據老早就被滅個精光了,這都是拜軍檢的"拖"字訣辦案,案發10幾天,也不急著蒐證,也不把人扣押,更沒有封存現場,這擺明了就是要軍方可以有時間可以滅證,讓所有人可以串供.....證都滅了,供也串好了,包青天再世也破不了,律師團...人再多也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