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尼克一 wrote:N年前的我...高職...(恕刪) 當時光背景不同考量有所不同不能確定一定會捐就有責任去撤簽我說的很明白我不鄙視沒簽的人當然包括撤簽的人但鄙視配對出來又反悔成年人對自己白紙黑字的承諾本來就有責任不確定會捐又不撤簽等配對成了再一付關我屁事鄙視是剛好很多人認為喊撤簽就能堵住別人對這種行為的厭惡其實我很贊同能認同這樣行為的人趕快去撤簽不確定是在簽好玩的嗎
沒良心的不是登錄捐髓的人好嗎給受贈者希望的是捐髓中心的人登錄之後根本不知道要過多久才會比對到誰能保證自己幾年後一定是健康的?真正該譴責的是明明還沒問過捐髓者的意願就跑去跟受贈者說有比對成功的了骨髓馬上就來了你馬上就會好了的人是這些人給受贈者希望而不是登錄的人
zxctw wrote:雖然很多人會說要尊重個人意願但事關人命也不需要將個人意願無限放大因為這事除了符合的人沒其他人能取代 這種事情,沒辦法立法來規範啦,不然...去骨髓建檔的人,不就自己給自己找麻煩??這是民主國家,又不是共產專制,你要怎麼立這個法丫??
zxctw wrote:捐血捐完後我可以反對被別人用嗎我怎不能反悔要把血要回來...(恕刪) 邏輯不行。捐血抽血後血液已離開身體被捐出,不再屬於捐血人身體的一部分,自然不能要回。捐骨隨反悔則不同,建檔骨髓捐贈的義工,不是每一個都會(或有足夠專業知識)告知簽署人相關風險。就算抽周邊血也可能對心臟造成壓力,更不要說更高危險的傳統作法。冒著生命危險讓骨隨被抽出前喊停的自由,是理所當然的。就連專制國家,也不會這麼做的。一尼克一 wrote:不斷的乞求如果合格可以捐贈希望是抽血透析就好不要從腸骨(不年輕了不知道受不受的了)...(恕刪) 這種事不用乞求,主張不抽周邊血就不捐,這是您的權利。捐贈後的痛苦不是別人受,健康風險也不是別人承擔。自己的身體,風險自己評估。做公益,要記得拒絕被道德綁架,不樂意,就不要做。這是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