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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立法強制驗了骨隨一定要捐

zxctw wrote:
人心是肉做的事不關己...(恕刪)

對~~所以你快簽啊!!!
不然你也一樣冷血!!!
這是我看完後給的評價!!!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xallen wrote:
今天要是因為你或很多...(恕刪)

不會自殺吧,看到快死的小朋友當眾下跪求他們幫忙也無動於衷
被鄙視一下,就怕他們自殺也太小看他們了。


一尼克一 wrote:
N年前的我...高職...(恕刪)

當時光背景不同
考量有所不同
不能確定一定會捐
就有責任去撤簽
我說的很明白
我不鄙視沒簽的人
當然包括撤簽的人
但鄙視配對出來又反悔
成年人對自己白紙黑字的承諾
本來就有責任
不確定會捐
又不撤簽
等配對成了
再一付關我屁事
鄙視是剛好
很多人認為喊撤簽就能堵住別人對這種行為的厭惡
其實我很贊同
能認同這樣行為的人趕快去撤簽
不確定是在簽好玩的嗎

四葉幸運草 wrote:
對~~所以你快簽啊!...(恕刪)

你認為我再冷血
一樣改變不了我對這種人的鄙視

四葉幸運草 wrote:
對~~所以你快簽啊!...(恕刪)

解卡
沒良心的不是登錄捐髓的人好嗎

給受贈者希望的是捐髓中心的人

登錄之後根本不知道要過多久才會比對到

誰能保證自己幾年後一定是健康的?

真正該譴責的是明明還沒問過捐髓者的意願

就跑去跟受贈者說

有比對成功的了

骨髓馬上就來了

你馬上就會好了的人

是這些人給受贈者希望

而不是登錄的人
zxctw wrote:雖然很多人會說要尊重個人意願
但事關人命

我覺得要立法 要當公務員就要捐骨髓

zxctw wrote:
雖然很多人會說要尊重個人意願
但事關人命也不需要將個人意願無限放大
因為這事除了符合的人
沒其他人能取代


這種事情,沒辦法立法來規範啦,不然...去骨髓建檔的人,不就自己給自己找麻煩??

這是民主國家,又不是共產專制,你要怎麼立這個法丫??

zxctw wrote:
捐血捐完後
我可以反對被別人用嗎
我怎不能反悔要把血要回來
...(恕刪)


邏輯不行。

捐血抽血後血液已離開身體被捐出,不再屬於捐血人身體的一部分,自然不能要回。

捐骨隨反悔則不同,建檔骨髓捐贈的義工,不是每一個都會(或有足夠專業知識)告知簽署人相關風險。就算抽周邊血也可能對心臟造成壓力,更不要說更高危險的傳統作法。

冒著生命危險讓骨隨被抽出前喊停的自由,是理所當然的。就連專制國家,也不會這麼做的。

一尼克一 wrote:
不斷的乞求如果合格可以捐贈
希望是抽血透析就好
不要從腸骨(不年輕了不知道受不受的了)
...(恕刪)


這種事不用乞求,主張不抽周邊血就不捐,這是您的權利。

捐贈後的痛苦不是別人受,健康風險也不是別人承擔。自己的身體,風險自己評估。

做公益,要記得拒絕被道德綁架,不樂意,就不要做。這是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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