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H0ME wrote:
如果陪審團今天說你有罪, 單純否定你, 卻不需要任何理由,
你又真的能接受這種作法嗎? ...(恕刪)
那就接受囉!
1個人(法官)判我有罪---我不能接受
10個人(陪審團)判我有罪--那只好吞下去
940nw wrote:
弄個陪審團還是比較快!...(恕刪)
940nw wrote:
那就接受囉!
1個人(法官)判我有罪---我不能接受
10個人(陪審團)判我有罪--那只好吞下去

940nw wrote:
對你們來說
就是現行制度還是比較好
但是你們也提不出一個如何改革現在弊病的方案
至少我是提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