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714 wrote:有死刑絕對不會阻止暴行的再發生,也不會讓這類的暴徒消失,但是卻可以讓多數人感到欣慰!廢除死刑絕對不會讓兇殘的暴徒消失,而且會助長這類暴徒的氣焰,並且讓多數人陷入恐慌!以利弊來說,廢除死刑絕對是弊多於利,我是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我深表認同"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廢死? 別鬧了!!等台灣發生兇殺案的週期性為7年,再來討論。七年內沒有殺人犯,這個"廢死"議題才值得討論,不然只是空談,那些廢死聯盟只是嘴砲,沽名釣譽,不切實際!!
大熊0517 wrote:基本上, 台灣的社會文化還不適合廢死, 即使廢死, 難道這種類似事件誰敢保證不再發生嗎? 對啊,台灣還不到那個境界。貿然廢死,只會增加更多問題。先觀察殺人犯每年的出現率,是否越來越少。少到每7-10年才出現1個時,再來說吧!!現階段真的還是需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godgtoshoo3 wrote: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恕刪) 根據兇手的說法, 是因為想吃免錢的牢飯因而殺人...如果, 照廢死聯盟的說法, 治本的方法不就是 - 解決想吃免錢牢飯問題....那麼, 廢死聯盟要不要考慮開個窗口, 每天按照三餐放飯給這些該死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