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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每日一嘴砲:死刑治標不治本


真的很省 wrote:
拿槍打爆別人頭的!姦...(恕刪)

一槍斃命當然警世效果不大
應該凌遲至死
廢不廢死刑~我是沒有多想啦!!!
我只知道為甚麼要花我們納稅人的錢!把他養在監獄裡!!

所以如果真的不能死刑,那凌遲好了!!!
ching714 wrote:
有死刑絕對不會阻止暴行的再發生,也不會讓這類的暴徒消失,但是卻可以讓多數人感到欣慰!

廢除死刑絕對不會讓兇殘的暴徒消失,而且會助長這類暴徒的氣焰,並且讓多數人陷入恐慌!

以利弊來說,廢除死刑絕對是弊多於利,我是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我深表認同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廢死? 別鬧了!!

等台灣發生兇殺案的週期性為7年,再來討論。
七年內沒有殺人犯,這個"廢死"議題才值得討論,
不然只是空談,那些廢死聯盟只是嘴砲,沽名釣譽,不切實際!!


非常非常同意您的看法,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問題都有治本的方法,那我們就不需要警察,法官,法律來維持秩序了。
基本上, 台灣的社會文化還不適合廢死, 即使廢死, 難道這種類似事件誰敢保證不再發生嗎?
死刑是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可是癈死,是連治標都不行.,

那一個是正確答案,可想而知...

大熊0517 wrote:
基本上, 台灣的社會文化還不適合廢死, 即使廢死, 難道這種類似事件誰敢保證不再發生嗎?



對啊,台灣還不到那個境界。
貿然廢死,只會增加更多問題。

先觀察殺人犯每年的出現率,是否越來越少。
少到每7-10年才出現1個時,再來說吧!!


現階段真的還是需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godgtoshoo3 wrote: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恕刪)


根據兇手的說法, 是因為想吃免錢的牢飯因而殺人...

如果, 照廢死聯盟的說法, 治本的方法不就是 - 解決想吃免錢牢飯問題....

那麼, 廢死聯盟要不要考慮開個窗口, 每天按照三餐放飯給這些該死的人渣?
她不是還說兇手是弱勢的一方?那受害者呢?是"該死"的一方!?不能展現一時的正義至少減少無辜百姓的威脅吧!冤獄?有罪都凹成無罪最好啦!
死刑只能撫慰受害人,但無法真正解決犯罪問題?那請問廢除死刑就能解決根本問題!?如果真能解決早解決了,搞的問題沒解決,受害家屬也得不到撫慰!林祖媽!!你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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