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
吃了人家的東西又要捅人家,意圖害人家沒工作,
這已經不叫貪了,
這叫做忘恩負義,
這重點呢
是吃人180還要捅人一刀,太厲害了
今天重點就在於,吃了不還錢不打緊,還大費周章地找媒體來讓護航
吃人一餐還要咬人,
小弟還以為只有禽獸會這樣咧
真是太好笑了,「忘恩負義」、「禽獸」都出來了...


如果仲介認為沒把握接到case,不買東西請客戶不就得了,就算沒談成,除了必要的交通費外,至少還可以減少一筆損失。而不是自己要買東西去請客戶,談不成還要把錢討回來。
既然覺得自己有經濟上的壓力,何必打腫臉充胖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