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貓宅男 wrote:
因為樂揚在未取得土地...(恕刪)
沒怪誰
不關我事~
我是看熱鬧的~

怒濤爆裂 wrote:
大家同歸於盡~36戶...(恕刪)

kuoyuan1 wrote:
對同意戶來說,死巴著王家土地不放,幾乎已經是回家的唯一道路。
其實文林苑一案,最傷的是同意戶。因為他們受到樂揚欺騙,舊房子被拆了,新房子又蓋不起來。
但最無知也是同意戶,明明是樂揚的責任,卻還幫著樂揚對抗王家。所以才會一直毫無進展。
祝福這36戶吧!看看自稱是他們的代言人的發言方向,這些人想回家,且有的等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