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砲誇張鍵盤者居多......

ryanpopo wrote:
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貪污雖然無罪,不過阿扁方面主張的還是「公款法用」,檢方無法證明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用途非屬機密外交。如果這次這些教授主張「公款公用」被判貪污罪,那麼馬英九拿國務機要費捐款,一樣是公款公用,恐怕逃不掉(不過人家有黨證啊)。
電子大頭 wrote:
樓上的如果知曉不要講太多這些不成文的方法,
小心記者來取經自找麻煩,
小弟被警告後現在都很收斂,不然真想一吐痛快,
研究所除了讀書也學了不少骯髒事,想想真是感慨阿。
原來學校就是一個社會的小縮影~~
ryanpopo wrote:
我再貼一次檢方的見解(報載):
檢方說,這些用預放款買來的儀器設備,有的是教授個人使用,有的則提供公共使用,而這也是部分教授在偵查時所主張,提供公共使用的部分應無不法。不過檢方認為,教授採購器材,本有一定的法定流程,只要是用不實手法陷學校於錯誤而撥款給廠商,犯行即已遂行,不能倒果為因,主張提供公共使用的就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