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99是多次的竄改引言框我的內容,有抹黑,有誣陷!甚至有不雅字眼!不只我,其他大大們的貼文也會竄改!我留言警告,他反而反唇相譏!於是我向管妹舉報,01管妹只把他的貼文丟進資源回收區,文章變成唯讀而已!他並沒受到停權處份,還是一樣可貼發文,他已把我拉黑,彼此不會看雙方的貼文!所以還是請各位大大在回阿姆斯特丹99文時,要多留意小心!在這還是要說小綠綠,橫空出事,髒翻天,IKk77 ,大家雖然立場不同,但你們還是有最後的道德底限!給你們一個讚!
tteffuB 特肥吧 wrote:moile01軟體安...(恕刪) 竄改他人內容會觸犯刑法的「變造文書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惡意刪改、重製或拼湊,也會涉及創作者的「著作財產權」。更會直接侵害到著作權法保護的「人格權(禁止不當變更權)」。創作者依法可以要求民事損害賠償,並要求除去侵害(如強制下架、澄清)。蔣大的版規是不是也要修正加強呢? 01的管妹是不是也要加強法律知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