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台糖1.7億,只想月還5萬還300年沒事兒8月談判談到現在沒有後續債權人台糖說管收會拿不到錢小小刁民欠稅524萬!只想月還1.8萬遭管收國稅局怎麼不講管收會拿不到錢好想加入萊爾黨好想加入萊爾黨好想加入萊爾黨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915/3237800.htm
哀....這就是兩回事啊!吳乃仁又沒有收好處,1.7億是損害賠償。這個新聞的幾百萬,是欠稅,是有收入、但沒有繳稅。兩者是一樣嗎?還好法官都是正常人,分得清楚,就一堆笨蛋,大腦比台北市營養午餐的大藍莓還小。
tdbigman wrote:吳乃仁又沒有收好處 沒收好處卻惡意賤賣台糖土地?這不是更爛嗎了?這你都挺的下去了不起------吳乃仁在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將台糖位於台中市霧峰區等多筆土地,低於市場行情出售給業者。刑事部分,法院認定他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圖利特定廠商,構成刑法《背信罪》,並已判刑定讞服刑。
tdbigman wrote:哀....這就是兩回事啊!吳乃仁又沒有收好處,1.7億是損害賠償。這個新聞的幾百萬,是欠稅,是有收入、但沒有繳稅。兩者是一樣嗎?還好法官都是正常人,分得清楚,就一堆笨蛋,大腦比台北市營養午餐的大藍莓還小。 綠憨執政乃公1.7億的弊案台糖懂得做功德台灣人懂得原諒偉哉DPP
西布克F91 wrote:欠台糖1.7億乃公贏爆了,網拍男欠稅524萬!只想月還1.8萬遭管收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人家當年冒身家性命打天下拿到手的東西,你想怎樣? 難道不知道全台灣都欠門禁洞嗎?........
不懂, 台糖是國營企業欠台糖錢等於欠國家錢為何能分300年分期還不算利息?民進黨已經不遮掩了"國營企業(如台電、中油、台糖等)的資本是由國家出資、全民納稅錢所成立的。因此,當有人積欠國營企業鉅額款項不還時,虧損最終是由國庫與全體納稅人共同承擔。從「全民資產受到實質損失」的角度來看,說它等於欠國家錢確實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