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行政院都可以自行認定那些法律違憲違法了那麼民進黨何不順水推舟提案廢除憲法法庭改由行政院認定違憲於否?順道一提自從民進黨把持的憲法法庭5人小組人數不足卻自行恢復開會後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聽到它的聲音了是否也知道人數不足 違法開會而自知理虧?還是校長下令 以後由行政院自行認定即可不需要憲法法庭了?
大法官是憲政層級的司法機關, 與總統及立法院是平級的,本來就不該由總統提名立法院通過, 若總統與國會不同政黨一定會有僵局. 不管是總統個人意志與立法院政黨意志都少數意見. 大法官應由各黨推舉或個人登記具有法學資格的人才,再由具法學資格的公民投票選出. 法學資格可以另行研議, 如大學法律相關學系畢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