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是無用機關嗎?

現在行政院都可以自行認定
那些法律違憲違法了
那麼民進黨何不順水推舟
提案廢除憲法法庭
改由行政院認定違憲於否?



順道一提
自從民進黨把持的憲法法庭5人小組
人數不足卻自行恢復開會後
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聽到它的聲音了
是否也知道人數不足 違法開會
而自知理虧?
還是校長下令 以後由行政院自行認定即可
不需要憲法法庭了?
2026-08-18 16:09 發佈
frogman200z wrote:
現在行政院都可以自行...(恕刪)


哪裡無用了?

技能攻擊國民黨 又能遮掩民進黨

功能強大到輝答最新AI 晶片都自嘆不如
wrq0049 wrote:
哪裡無用了?技能攻擊...(恕刪)


台毒憲法現在只省下當廁液的功能了
大法官是憲政層級的司法機關, 與總統及立法院是平級的,本來就不該由總統提名立法院通過, 若總統與國會不同政黨一定會有僵局. 不管是總統個人意志與立法院政黨意志都少數意見. 大法官應由各黨推舉或個人登記具有法學資格的人才,再由具法學資格的公民投票選出. 法學資格可以另行研議, 如大學法律相關學系畢業即可.
你看看被提名的監察院長,連自己的主張台獨都能說的好像沒有這事情。民退黨的官上台說一套,上任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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