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洪孟楷提鞭刑,法界:鞭刑不人道 ,有違普世價值,九成九的文明國家都已不採用鞭刑,國家不適合體罰、對人民施暴
2026/07/04 05:30 記者張文川、翁靖祐、劉詠韻/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表決通過「鞭刑公投」提案逕付二讀。法界對此議論紛紛,有法官認為鞭刑早已是多數法治國揚棄的身體刑,若真修法將使法治倒退幾十年;有資深檢察官直言鞭刑未必能有效解決犯罪問題;律師翁偉倫認為立法院多數黨不敢直接提案修刑法加入鞭刑,只敢迂迴提公投案來動員民眾情緒,拖人民來背書,不是負責任的態度。
多數黨不敢直接提案修刑法
動員民眾情緒拖人民背書
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律師認為,依現代刑法的概念與氛圍,鞭刑已不是合適的刑罰方式,九成九的文明國家都已不採用鞭刑,國家不適合體罰、對人民施暴,且公投只能促進、不能拘束立法與行政體系,就算通過三讀,公投結果也對國會沒有拘束力。
翁偉倫指出,若要採行鞭刑,必須先修改刑法,立法院若有推行鞭刑的真意,大可直接修改刑法,依目前國會政黨席次比例,要通過絕非難事,歸根結柢的真相是,多數黨不敢直接修刑法,才會迂迴提出公投案,拉人民來背書,作為動員民眾情緒的工具,不是負責任的態度。
不具名資深法官表示,鞭刑違反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及潮流,早已是多數法治國家揚棄的身體刑,立法院卻反其道而行要提案公投,有違普世價值,若真通過修法,勢必讓台灣法治倒退數十年。
另名資深法官指出,現代多數國家普遍認為鞭刑屬殘酷、不人道的刑罰,人權兩公約已明文禁止酷刑,鞭刑直接傷害身體、帶有報復性,與現代刑罰的人道、矯正及復歸理念不符,涉及人權、法治及刑罰制度,也牽涉國際人權規範,爭議仍大,須審慎評估。
高檢署一位檢察官則認為,刑罰制度長期存在「應報刑、矯正刑」兩種思維辯證,鞭刑及各式肉刑、死刑偏向以報應、懲罰為目的,缺乏教育、矯正、預防再犯功能,往往只能滿足社會對犯罪者的報應期待,流於「以暴制暴、以牙還牙」的舊式刑罰觀念。
另一位主任檢察官說,很多被告明知加入詐騙集團將面臨重刑,仍選擇鋌而走險,犯罪成因相當複雜,單靠加重刑罰未必能達到嚇阻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