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走海運?這得有多少家當啊?而且我也查不到駐外人員自用酒品有特權那為什麼外交部的函要特別寫免附進口許可?沒特權法規的話,不是該附就得附嗎?自用1.5公升免稅,上限5公升,所以3.5公升要補稅但23瓶應該已經超過5公升了吧,超量就必須要有進口許可,就不是單純補稅而已這要說沒特權,我還真不信
因為民主, 所以你能監督要是共產黨, 23瓶酒超帶? 23箱你都沒話說........我沒同意他犯法, 別往我頭上扣帽子, 該查該辦就去做, 我是說, 民主很好, 誰都能夠無懼對方權位, 勇敢的檢舉, 比共產黨好多了.
tony333324 wrote:因為民主, 所以你能監督要是共產黨, 23瓶酒超帶? 23箱你都沒話說........ 因為我們是人,所以我們知道廉恥,如果是狗,都在路邊直接幹~今天本黨同志只是上酒店幹,表示我們還是比狗高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