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民眾檢舉不能只做半套

開放民眾檢舉如果是個美麗的錯誤,那就將錯就錯,但不要只做一半

在美國檢舉他人違規,若違規人願意申訴,裁決所應該指定時間讓兩造當面釐清真相

若是惡意檢舉,檢舉人會被處罰,這種都是相對應的東西

我在美國的經驗是交通違規,若你知錯不想上法庭可以直接繳罰款

若不服可以按通知時間出席交通法庭,若開罰單的交警未出庭作證,法官當庭判無罪。

中華民國的制度常常是做半套,造成檢舉人有權但無責任

後面就會出現檢舉蟑螂抱著惡搞別人的心態在檢舉

要做就要全面性的執行到底才算完整



至少有五項好處

1. 檢舉方可以知道自己檢舉的事項是否正確
2. 讓被檢舉方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3. 可以讓大家更清楚交通法規
4. 洗刷中華民國是行人地獄的恥辱
5. 更可以培養出北捷英雄,搞不好還更勇猛


讓我們中華民國再次偉大吧!

懇請大家支持




既然都要上法院說清楚了

有沒有覺得保護檢舉人是脫褲子放屁的東西? 檢舉別人其實也是有責任

上法院大家認識認識不是更好嗎?

大家說好不好啊?!

各位趕快敦促選區立委去推動吧 !
2026-05-12 8:41 發佈
Harvey norman wrote:
開放民眾檢舉如果是個...(恕刪)



1. 檢舉方可以知道自己檢舉的事項是否正確
警察會判斷
2. 讓被檢舉方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都被開單了還不知道錯在哪?
3. 可以讓大家更清楚交通法規
都被開單了還不知道法規?想多了解可以去看道交法
4. 洗刷中華民國是行人地獄的恥辱
中華民國不是只有台北中南
5. 更可以培養出北捷英雄,搞不好還更勇猛
現代人的素質有點難,以前在街上隨意攻擊是會被一群人制伏的
"若不服可以按通知時間出席交通法庭,若開罰單的交警未出庭作證,法官當庭判無罪"

檢舉人是提供影像而己耶, 交警才是開單的那一位~
所以是交警要出庭呀~ 關檢舉人屁事~
曉得

汽車沒打方向燈該罰?機車不用罰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規定機車可以不用打方向燈嗎?切車道沒打方向燈,有駕照跟沒駕照不該罰嗎?還是要汽機車不打方向燈搞雙標???

2026-05-12 11:21
huang635555

未打方向燈是小事?笑死人了![笑到噴淚]

2026-05-12 17:38
我支持檢舉需繳手續費,每件300元,檢舉成功全額退還,檢舉失敗全額沒收,做為員警加菜金
某關黑 

我支持這個

2026-05-12 9:39
JerryBlue592

這不符公平原則,檢舉成功「加倍退還」才對[偷笑]

2026-05-12 9:50
Harvey norman wrote:
至少有五項好處
1. 檢舉方可以知道自己檢舉的事項是否正確
2. 讓被檢舉方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3. 可以讓大家更清楚交通法規
4. 洗刷中華民國是行人地獄的恥辱
5. 更可以培養出北捷英雄,搞不好還更勇猛
讓我們中華民國再次偉大吧!
懇請大家支持

點讚支持!...........
卍 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 朱昇 卍
phanton wrote:
"若不服可以按通知時間出席交通法庭,若開罰單的交警未出庭作證,法官當庭判無罪"

檢舉人是提供影像而己耶, 交警才是開單的那一位~
所以是交警要出庭呀~ 關檢舉人屁事~


因為警察只是開單舉發的人

並不是檢舉人呀!
真的違規被檢舉就認吧
我也收過被檢舉的罰單,也是乖乖繳完警惕自己別再犯

我也檢舉過別人,近期是檢舉成功一台MG車道驟停,對方被吊牌了。
若不想被檢舉就自己好好注意交通法規啊
生氣會中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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