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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公開指控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貪汙

國民黨連不當政府官員了 都還能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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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基金會日前宣布前執行長、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及前員工王光慈離職,未來言行不代表馬英九。週刊爆料,指向2人之前發生嚴重違反財政紀律情事。前總統馬英九表示,發生這樣的事很心痛,自己會暗自流淚,當過法務部長的他,碰到這種事情將「六親不認的」,後續會送請司法調查。

馬英九文教基金會日前發聲明,聘請前任董事、台北市立大學教授戴遐齡擔任執行長。指出戴遐齡人品端正,操守清廉,曾任台北市立大學校長,行政院體委會主委等職務,其才能卓越、學術交流及行政管理經驗豐富。
2026-03-25 11:28 發佈
我猜馬英九是在搞切割 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在中國收了不少中國和台商的錢 東窗快要事發了
看看狗咬狗一嘴毛
JOB HO

要像執政黨那樣,大家都互相袒護才是正道,樓主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2026-03-26 17:31
中褲褲

就算是真的,跟我們有關係嗎?現在的執政者貪污才是我們要監督的。

2026-03-30 23:07
voltes4 wrote:

前總統馬英九表示,
...........「六親不認的」,



蕭說馬先生似乎有些健忘
我覺得不無可能
d2jtang

若不是失去正常思考,會知道,事情如此處理,後果為何?畢生支持中華民國,以92共識為職志的老馬,正用核彈式處理,毀掉自己多年支持的價值與作為!也讓綠營從 松指部私人包機,返核,造成的危機與低迷,反轉!

2026-03-25 12:19
果然沒錯 很明顯 在中國做了一些交易 馬英九要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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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60323inv008

關鍵在於馬掌握近年一直有人利用「馬辦」名義在中國「做一些事」,讓他深感不妥
更精采了 居然要移送法辦 這也太狠了 事情一定很嚴重 不是單純貪汙而已
神奇天鵝

靜靜看馬蕭魚死網破 ~~ [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6-03-26 16:44
如果馬英九真的失智,那真是遺憾,畢竟他是一個好人。

如果他沒失智,而能夠割袍斷義大義滅親清理門戶,這不是好事一件嗎?難道要向民進黨一樣坦護自己人吃銅吃鐵嗎?

祝福馬英九身體健康。
又沒公職哪來貪污
先讓子彈飛一會,相信我,這拖很精采。


在法律與行政實務中,「貪污」主要指身處特定職位(通常為公務員)的人員,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不誠實或非法的行為。



在民間財團、企業或私人組織中,由於行為人不具備「公務員」身分,法律上通常不直接稱為「貪汙」(那是針對公務員的罪名),而是根據具體行為,對應到以下幾種常見罪名:
1. 業務侵占 (Business Embezzlement)
這是最接近一般人認知中「挪用公款」的罪名。
定義:利用執行業務的便利,將自己「合法持有」的公司財物(如貨款、公費、器材),變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
關鍵:你原本就因為職務關係「拿著這筆錢/物」,但最後沒交回公司,而是放進自己口袋。

2. 背信 (Breach of Trust)
這是民間企業最常用來處理「利益輸送」或「損害公司」的罪名。
定義:為他人(如公司、財團)處理事務時,為了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做出違背任務的行為,導致公司財產受損。
常見情況:
回扣 (Kickbacks):採購人員私下收受供應商佣金,導致公司以高於市價的價格採購。
圖利他人:故意將公司的高價商品低價賣給親友。

3. 私人賄賂 / 商事賄賂 (Private Bribery)
雖然台灣刑法沒有獨立的「商業賄賂罪」,但實務上會併入上述的「背信罪」處理。
定義:民間員工利用職務影響力,收受外部人員的好處(不正利益),並做出對該外部人員有利、卻損害公司利益的決定。

蕭旭岑...........有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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