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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當代理孕母「形式自願、實質壓迫」為何支持代孕女性沒人說「我願意當代理孕母」?

指當代理孕母「形式自願、實質壓迫」...李忠憲指出關鍵:為何支持代孕女性沒人說「我願意當代理孕母」?
2026.01.12政治
12:35pm
文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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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憲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足夠收入,沒有社會安全網,沒有其他快速改善經濟狀況的選項。然後她「選擇」當代理孕母,那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在不對等條件下接受高風險交換」?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欲推代理孕母入法惹議,成大教授李忠憲今(12)日指出,代理孕母通常是低收女性,擔任代理孕母是「形式上的自願,實質上的壓迫」,承擔身體與生命風險,失去不可逆的身體經驗,如果代理孕母真的只是「善意幫助他人」,那為什麼出來倡議的人,多半不願意自己當?供給者,幾乎總是社會底層女性?這不是道德指控,而是社會現實的統計結果。





「誰的子宮?誰的風險?誰的代價?」李忠憲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為什麼「支持代理孕母的知名女性」幾乎沒有人說「我願意當?」



李忠憲指出,這不是偶然,而是結構性的。代理孕母不是「借個子宮」這麼抽象的事,而是懷孕 40 週的生理風險,荷爾蒙變化、產後憂鬱、身體不可逆的改變,妊娠併發症,生完孩子後,被法律要求交出嬰兒。這些風險,恰恰是資源充足的人最清楚、也最不願承擔的。所以她們可以「理念支持」,但不會「身體投入」。



李忠憲再說,沒有子宮或子宮有問題的女性,是不是比較弱勢?是,但那是一種「醫療弱勢」,不是「被剝削的弱勢」。這一群人的困境是生育能力受限,面對社會與家庭的生育期待,可能承受心理壓力與失落感。



「但重點是:她們大多並不會因此被迫出賣自己的身體,她們通常仍然擁有教育、工作、法律資源,甚至還可以當到立法委員這樣的高位」,李忠憲直言,她們是「想要孩子但做不到」的弱勢,不是「因為沒錢只能拿身體換錢」的弱勢。



至於那真正可能出來當代理孕母的人,為什麼比較弱勢?李忠憲說,因為在現實世界裡,供給端幾乎必然來自經濟與社會弱勢。雖然有少數祖母或家屬女性代孕的例子,但不論看哪個國家的經驗,結論都高度一致,代理孕母的實際來源,通常是低收入女性,單親母親,缺乏穩定工作或社會安全網,教育程度較低、法律談判能力不足。



李忠憲指出,這些女生絕對不是「熱愛懷孕」,而是「在有限選項中選了風險最高、但最快拿到錢的那一個」。這不是自由市場的浪漫版本,而是結構性不對等的選擇。



「關鍵問題:這算不算『自願』?這正是倫理爭議的核心」,李忠憲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足夠收入,沒有社會安全網,沒有其他快速改善經濟狀況的選項。然後她「選擇」當代理孕母,那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在不對等條件下接受高風險交換」?



李忠憲說明,在倫理學裡,這通常被稱為:「形式上的自願,實質上的壓迫」,因此,「沒有子宮或子宮有問題的女人比較弱勢」vs「代理孕母合法化後,因為需要錢而出來當代理孕母的人比較弱勢」,後者的弱勢更深、更結構性、更容易被制度放大,她們承擔的是身體與生命風險,面對的是法律與資本的不對等,失去的是不可逆的身體經驗,卻最沒有話語權來制定規則。



李忠憲最後說,如果代理孕母真的只是「善意幫助他人」,那為什麼出來倡議的人,多半不願意自己當?供給者,幾乎總是社會底層女性?這不是道德指控,而是社會現實的統計結果。
2026-01-12 14:13 發佈
ebola01 wrote:
指當代理孕母「形式自願、實質壓迫」為何支持代孕女性沒人說「我願意當代理孕母」?


笑死 照這邏輯

支持同性結婚

還要表示我願意出櫃

支持廢死

還要表示自願教化殺人犯

donhsueh322850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6-01-12 17:51
ebola01 wrote:
李忠憲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足夠收入,沒有社會安全網,沒有其他快速改善經濟狀況的選項。然後她「選擇」當代理孕母,那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在不對等條件下接受高風險交換」?


文章開頭就在造謠


第十八條之六 代孕者之代孕以互助為原則,但受術者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或價額內,得對代孕者提供酬金。並應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諮詢、醫療、照護、交通、工時損失及其他相關費用。
代理孕母...是商業/倫理/社會條件...這要好好討論...
生產以現代醫學上對女性身體是傷害?
目前可領養...
a70569929

別造謡了....

2026-01-12 16:14
鐵牛CEO

勇敢一點 自己查 別老是聽別人說[大笑]

2026-01-12 16:15
ebola01 wrote:
李忠憲指出關鍵:為何支持代孕女性沒人說「我願意當代理孕母」


這邏輯???

贊成「同婚」民進黨立委名單:

民進黨:劉建國、鐘孔炤、李麗芬、吳琪銘、鍾佳濱、蘇巧慧、黃秀芳、吳玉琴、余宛如、陳歐珀、段宜康、邱議瑩、郭正亮、莊瑞雄、鄭寶清、鄭運鵬、尤美女、陳素月、施義芳、吳思瑤、蕭美琴、陳明文、林淑芬、劉世芳、邱泰源、李俊俋、蔣絜安、何志偉、李昆澤、賴瑞隆、柯建銘、王定宇、張宏陸、羅致政、陳靜敏、蔡易餘、蘇震清、吳焜裕、邱志偉、陳賴素美、陳曼麗、蘇治芬、蔡其昌、張廖萬堅、管碧玲、周春米、呂孫綾、林俊憲、蔡培慧、余天、何欣純、林靜儀、吳秉叡、王榮璋、郭國文。

他們都出櫃了???
不就賣子宮嗎?

什麼gdp?
ebola01 wrote:
指當代理孕母「形式自...(恕刪)


本來願意當代孕的就少 除非真的有這需要 就跟我贊同器官捐贈一樣 不代表我現在就要捐一顆出去
有需要賺這個錢的就去做 有法律規範就好
民進黨就是噁心
kantinger wrote:
不就賣子宮嗎?

什麼gdp?


噗疵

沒這種事

對綠憨來講

生不出來

去外面搞私生子

可能比較實在

donhsueh322850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6-01-12 17:53
不用分顏色
看看什麼顏色沒有想贊成的

今天尚且不敢搞像戲劇的契約婚姻
卻感搞契約生育
媽懷孕生的那別人的?
什麼叫市場
什麼叫自願
黃賭毒那沒市場沒自願?

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ebola01 wrote:
「被迫在不對等條件下接受高風險交換」


法條有規定
代理孕母不得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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