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宣告憲訴法修法違憲,但開會人數竟未達舊版的6人門檻,遭網友嘲諷是「五老星」。大法官尤伯祥表示「權力的天性是任性不願受拘束」,若無機制能有效抑制民選政府掙脫憲法約束的衝動,憲法注定淪為「政治宣言」,藍委王鴻薇直呼「不知所云」。
5位大法官之一的尤伯祥的協同意見書共有6大重點,其中第6點稱:「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已面臨存亡危機,大法官責無旁貸,必須以現有總額審理本案並作成判決」。尤伯祥認為,「權力的天性是任性而不願受到拘束」,即使是民選政府也常想擺脫憲法的約束,若沒有一套有效的機制,抑制民選政府掙脫憲法約束的衝動,即使是人民制定的憲法也注定淪為「政治宣言」。
對此說法,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看了直呼「不知所云。」
根據《RTI中央廣播電台》報導提到,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表示,此案歷經憲法法庭49次的審議、評議與說明會,大法官對於判決主文跟理由充分討論完畢,一切依照審理進度與流程,判決具有正當性。
但4.6萬追蹤的粉專「文思革」質疑,大法官開了49次會,真感人,那有49次會議紀錄嗎?開會開到後來能夠得出5大於6,或5大於10的結論?開會次數多等於程序正當?立法院的法案是不是開490次會議就合憲了?會議次數是法律是否違憲的必要條件?49次審議到底是什麼意思?你看我付出了這麼多,所以我做的事是對的,你不能質疑我!以為是司法的最高殿堂,搞得像情緒勒索的恐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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