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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法藍白陣營徒勞的掙扎

藍白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法已被宣造違憲, 現在在作徒勞的掙扎,說要去告五位大法官瀆職, 還要立院表決此違憲判決無效,都是浪費時間毫無用處.

那三位自始不參評議, 事後才在媒體投書說此違憲判定無效的三位法官, 請提出解釋為何自始不參與評議?

如提不出合理解釋, 那不是自證心存預設立場, 想以技術性杯葛而非公平參與評議方式造成此案無法進行審理?

那不正構成因心存預設立場無法公正審理應迴避事由, 所以五位大法官將此三位排除, 明顯正確無誤, 去告五位大法官瀆職或提起其他法律告訴都無法成立. 不然以後任何民刑事審判, 法官都可藉無故不參與審判致使審判無法進行, 那不是大開法律漏洞.

此法律漏洞未來藍白若真提起相關告訴, 法官以解釋法律法官造法方式補起這漏洞即可, 以免再被不當利用.

至於立院要宣告違憲判決無效, 那更是毫無用處, 憲法>法律, 立院哪有資格表決違憲判決無效. 立院以後所有決議, 若違反憲法法庭判決, 或被宣告違憲, 通通無效, 無任何法律拘束力, 人民及所有行政機關都無須遵守.

所以藍白陣管現在只是在作徒勞的掙扎, 貽人笑柄而已.
2025-12-21 9:15 發佈
國民在野政黨不用這麼辛苦,
共產黨是他們的親密盟友,
急忙派立委等人去中共密商,
聯合共產黨打台灣本土人就可以了,
就可以得到政權啊。

不然依失去主流民意的少數國民黨,
永遠無法靠民主選舉贏得政權。
對於悠關自身利益的法案,
應予主動迴避以免自肥嫌疑,
這是法界的共識。
綠法官甚至還在人數明顯不合法下,
自行宣布判決,
真是吃相難看到極點!
李西摩 wrote:
藍白所提憲法...(恕刪)
8個人中有五個要去搶銀行,五個説沒問題,3個説犯法,有白吃說那3個人也要去搶銀行,如果搶輸了才能証明是錯的.
我有朋友是律師,台大法律的高材生,之前政治傾向是偏綠。
之前跟他聊,就法論法,他只說太扯了。根本就是違法。

他說如果真的合法,大法官何必解釋了一大堆,說在極端的情況下,才要這樣做。


講白了,就是覺得台獨金孫賴清德快完蛋了,只好不惜違法也要挺下去。
可是憲政法治,是民主國家的基礎,這些垃圾大法官,以後歷史會留下紀錄的
大法官開的可是一條康莊大道,未來大法官可以只留下一個,一個大法官就可以解釋所有的法律,包含憲法.....賴皇戴上皇冠的日子不遠了......
李西摩 wrote:
藍白所提憲法...(恕刪)


人家有提出不同意見書了,不是嗎?
藍白後續的作為當然都會是徒勞無功,
畢竟民進黨根本就不跟你講民主、講法律,
能有民進黨的皮條?
d2jtang

先前預言說過 魯莽,現今又要AIT發國際新聞簡報 台灣民主的警訊:制衡機制與法治正當性的侵蝕~我們敦促國際人權組織與法律專家關注以下重點:「五人判決」是否符合合議制司法的國際標準...老川變預言家?

2025-12-21 9:56
lovejerry999

大法官開的路,未來1人就可以完成宣告

2025-12-21 10:02
現行規定要10個人以上才能開庭(過去是2/3 也就是6個)

然後有5個人為了推翻10個才能開庭的法律

連2/3=6個才能開庭的 舊法律一起推翻...

這不正是違法違憲的鐵證
JerryBlue592 wrote:
現行規定要1...(恕刪)


大法官可能是認為,
憲訴法也是法律,
大法官認定憲訴法違憲,自不用遵守。

設立憲法法庭,或許是一個徒有外觀的詐術,讓國際以為臺灣是民主的、法治的,但由這次事件可以知道,大法官打從心裡認為自己不用受任何法律的拘束....
李西摩 wrote:
藍白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恕刪)


基本上這是個違法的無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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