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法已被宣造違憲, 現在在作徒勞的掙扎,說要去告五位大法官瀆職, 還要立院表決此違憲判決無效,都是浪費時間毫無用處.
那三位自始不參評議, 事後才在媒體投書說此違憲判定無效的三位法官, 請提出解釋為何自始不參與評議?
如提不出合理解釋, 那不是自證心存預設立場, 想以技術性杯葛而非公平參與評議方式造成此案無法進行審理?
那不正構成因心存預設立場無法公正審理應迴避事由, 所以五位大法官將此三位排除, 明顯正確無誤, 去告五位大法官瀆職或提起其他法律告訴都無法成立. 不然以後任何民刑事審判, 法官都可藉無故不參與審判致使審判無法進行, 那不是大開法律漏洞.
此法律漏洞未來藍白若真提起相關告訴, 法官以解釋法律法官造法方式補起這漏洞即可, 以免再被不當利用.
至於立院要宣告違憲判決無效, 那更是毫無用處, 憲法>法律, 立院哪有資格表決違憲判決無效. 立院以後所有決議, 若違反憲法法庭判決, 或被宣告違憲, 通通無效, 無任何法律拘束力, 人民及所有行政機關都無須遵守.
所以藍白陣管現在只是在作徒勞的掙扎, 貽人笑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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