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16日撤銷貪污罪,引發綠營炸鍋,在社群狂洗「這樣我怎麼教小孩」,綠委沈伯洋也發文批評法官見解。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發文說明,稱讚承審法官不但沒有雙標還非常用心嚴謹,直批綠營人士根本不會看時事,連有法律背景的都如此。
高虹安判決出爐,綠委沈伯洋16日發文表示,法官針對立法委員貪污出現了完全嶄新的見解,很可能讓以後立委貪污就地合法,但是,這就是在整個法律系統裡面需要慢慢調和的狀況,最高法院與憲法法庭在這裡面也扮演重要的角色,「雖然後者已經被癱瘓了!」Threads上青鳥發文狂洗「這樣無罪?你要我以後怎麼教小孩?亂拿別人東西,還回去就好是嗎?」但反被不贊同的脆友意見留言淹沒。
沈政男17日發指出,為什麼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助理費貪污被判有罪,申請再審時,跟高虹安同一案的法官卻不准?因為:童仲彥是台北市議員,適用《地方民代補助條例》,助理費乃從議會撥給助理,等於市議會聘雇給議員,但高虹安是立委,適用《立法院組織法》,助理費本來就是撥給立委,只因後來為了報稅的問題,改為撥給助理,因此本質上就是立委的補助款,由立委自行花用來聘雇。其實承審法官非常用心,為此案行文立法院詢問助理費性質,後來甚至寫了兩萬字的釋憲申請書,論證非常嚴謹,竟然也被駁回。
沈政男直言,根本沒有所謂法官雙重標準的問題!反而是憲法法院當初不願意釋憲,現在看起來還是歪理!說是,你審判乃使用《貪污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罪,跟《立法院組織法》無直接關係。問題是,能不能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就得看《立法院組織法》!由此可知,綠營人士根本不會看時事,連法律背景的人都是如此,就因為被意識形態與政治立場蒙蔽了專業眼光
就是屬於深藍集團的,
這位旗袍法官很有可能是集團共謀,
來看之前的電鍋貪污案,
請問法官會行文去問環保局意見嗎?
不會啊!
因為各縣市環保局的規定都有寫,
而廉政署都有製作防貪污罪手冊給清潔隊做為宣導,
清潔隊員上班一定都有宣導.
而旗袍法官一開始還不想審,
要求憲法法庭大法官解釋,
不就被駁回了,
規則就寫的很清楚了,
是依照勞基法了不是嗎?
結果最近陳玉珍出來搞事,
背後的依據竟然也是立法院法治局,
然後這位旗袍法官竟然立法院組織法也看不懂了,
還要行文立法院,
然後立法院法治局就自行發函解釋法條,
然後更神奇的就是這位旗袍法官就採用了.
這不就擺明了已經私下先橋好的嗎?
相互做球不是嗎?
陳玉珍上節目不就又把立法院法治局搬出來了,
強調是立法院法治局說的,
結果就被謝震武一直洗臉.
但是這位旗袍法官就是把立法院法治局的見解作為高虹安貪污罪無罪判決的重要依據之一,
根本就是套好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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