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會喪失台灣身分

這四個辦理起來會通報陸委會嗎?
所以黃安可以趕出去了?
別擔心,只要有民進黨證,這四件事都不是問題,結案!
skistosais wrote:
持4證件喪失台灣身分

不好意思.....
既然牽涉到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
麻煩解釋清楚甚麼叫做:「台灣身分」!?

民進黨是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吧!?
所以民進黨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對吧!?

綜上所述
民進黨的國家認同:「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吧!?
所以民進黨承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對吧!?

既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
那麼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剛剛好而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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