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呢?
除了特休是公司依法強制要給的假
其他請假都不是公司的因素,憑什麼要算全勤?
如果病假要算全勤,那不就還要付薪水?
既然算有出勤,沒道理不給薪水吧
因為邪教的最低工資死都不願意拉上去
所以只好道德綁架老闆多給福利
這會不會搞到最後,老闆乾脆就取消全勤獎金了
反正勞基法也沒說要發全勤獎金
blood0819 wrote:
沒出勤哪來的全勤?
除了特休是公司依法強制要給的假
其他請假都不是公司的因素,憑什麼要算全勤?
如果病假要算全勤,那不就還要付薪水?
既然算有出勤,沒道理不給薪水吧
因為邪教的最低工資死都不願意拉上去
所以只好道德綁架老闆多給福利
這會不會搞到最後,老闆乾脆就取消全勤獎金了
反正勞基法也沒說要發全勤獎金
全勤獎金是一種常見的企業激勵措施,用以獎勵勞工保持全勤出勤。然而,在《勞動基準法》中,並未明確定義全勤獎金,且未將其列入勞工應享有的強制福利。因此,許多人會將全勤獎金視為類似於三節獎金的福利措施,這意味著全勤獎金屬於「有約定才有」的福利項目。
然而,根據勞動部的解釋,全勤獎金是依照勞工的出勤狀況發放,具有「因工作而獲得報酬」的性質。因此,雖然名為「獎金」,但實際上其本質與工資相同。勞動部曾在87年作出解釋函(87台勞動二字第040204號函),明確指出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的範疇。
這樣的解釋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如果全勤獎金被認定為工資,則雇主在計算勞工的薪資、加班費或其他依工資為基準的項目時,應將全勤獎金納入其中。這也意味著在勞資雙方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雇主不能隨意取消或減少全勤獎金的發放,尤其是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的休假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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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疵
全勤獎金爭議很大
資方很容易就踩到雷
找政府去關心一下就知道有沒有合法給薪了
另外檢查一下自己勞健保 有沒有被凹了
這有關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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