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預定在北士科T17、T18設總部卡關,北市府發文給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要求合意解約。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4日指出,市府可提供8億元解約補償「分手費」,但新壽不接受而提出50年利潤107億元的要求,但市府也不敢接受這筆金額。此外,新壽與輝達簽訂MOU後,不但盼藉協調機制把地直接移轉給輝達,還提及輝達要給新壽「一筆相當大的金額」,但北市府以直接移轉既違約也違法而拒絕。新壽或台新新光金控對此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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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川昨接受匯流新聞網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重申,新壽在與輝達簽署MOU後,策略就是希望藉協調直接移轉地上權給輝達,但市府不可能同意,因為新壽與市府契約就是必須完成建物並取得使照才能移轉,但新壽取得地上權至今3年都未開發,直接移轉不僅違約、違法,更有圖利疑慮。他仍建議新壽要提出方案及金額,否則只要議會不同意就會「回到原點」。
至於與新壽解約「分手費」,李四川指出,市府根據壽險3年投報率計算,並在計入設計費、利息後,算出市府可提供8億元給新壽做為合意解約補償,但新壽以對內會有背信問題,不僅拒絕市府提議還提出107億元的50年估算預期利潤,但此一金額市府不敢接受。
知情人士表示,新壽堅持直接移轉地上權,原因在於輝達支付實際費用將因保密協議無法得知,又可繞過議會監督,因為議會不可能同意市府給新壽過高的補償金。
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昨貼出「三方協議買回與專案讓售方案」千字政策建議書表示,與其炮轟市府,不如大家幫忙解決市府的「圖利過敏症」問題,希望三方能慎重考慮。李四川回嗆,因為張景森現在不是公務員才這樣說,這不是魄力而是違法,如果張景森現在是市長,「真的敢直接轉移?」
在台北市議會時期號稱「蔣師」的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表示,台北市長蔣萬安如能夠搞定新壽,讓輝達最後落腳在北士科,那就達成一件非常偉大的事情。他也要新壽自己想清楚、罩子放亮點,要為全民的利益著想。
據了解,北市府近日與輝達代表再次會晤,輝達亞洲總部究竟能否進駐北士科T17、T18,應會努力在本周讓三方達成共識。
cdma2k wrote:
新壽提107億分手費 市府拒絕
「不同意變更契約,將新壽轉為新新壽」 哪來的「未來50年預期107億的獲利」?
台北市本來就已經打算提供其他備案,現在又繞回到T17、T18這塊地,目的是在盡心盡力幫助輝達,這個大家都看得到。從新聞上看,市政府在乎合法合規的流程,是跟新壽解約把土地拿回來。這個流程輝達同意,新壽也沒說反對。當然,到了這個地步還要再扯圖利罪或背信罪的問題,我看這塊地就算了。
就剩下解約金的問題。市府願意出多少錢已經確定,沒有人要他多掏一毛錢。輝達也同意出他應該出的錢。三方就坐下來談,如果覺得同意對方提出來版本,回去不好交代,就組織一個公正第四方幫他們決定價錢就好了。
台北市的最後通牒日是10/24,過了這一天就提供備案。至於10/24之後跟新壽再有什麼糾葛,誰在乎。
JasonQ wrote:
新壽2026/1就消滅了
你覺得還可以撐到2027?
別忘了
新壽當初的營運計畫是醫療園區,不是AI 產業園
20層醫療園區2年可以完工?
剩下2個月就到2026/1,新壽的建照申請了嗎?
「不同意變更契約,將新壽轉為新新壽」 哪來的「未來50年預期107億的獲利」?

新壽就是要擺爛 用拖垮拖延輝達的協議要脅中央和台北市政府拿回即將打水漂的「未來50年預期107億的獲利」
hu4852 wrote:
土地產權處理...(恕刪)
個人認為,新壽很難翻盤
因為
1. 閒置三年多未開發,被北市府列入BOT執行效率不良(還有南港轉運站的扣分)
2. 新壽與新新壽合併前,新壽就徵詢過北市府的意見,北市府在3月份的回覆已經告知不同意更換乙方。
新壽明知合約規定,也在事前詢問過甲方的意見,卻仍然在7月份宣布合併申請結果,並且無視北市府的回應,仍然將新壽列為消滅公司
3. 新壽的營運計畫是醫療園區。這個計畫的營運風險遠高於現在談合意解約,拿回32億已支付權利金+8億利息補償。
新壽如果堅持以法律攻防拖著北士科BOT開發計畫,只會讓自己的投資風險越來越高 - 弊案疑慮、招商進度、營運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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