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日前發生一起警民糾紛,一位民眾當時在鳥松區澄清路與山腳路口拍攝總統車隊經過,不料竟被現場員警制止並稱涉違法,影片曝光引發輿論熱議,「維安勤務」與「拍攝自由」界線引發爭論。高雄市警仁武分局今(14日)發聲澄清,強調僅「柔性勸導」,並非如網傳所謂「拍車隊就違法」。
根據網路社群《社會事影音》畫面顯示,一名員警制止拍攝者表示,現在是在執行公務,按照法條,有《刑法》135、136、138、140、141條,妨害社會秩序,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當拍攝者表示他只是站在路旁時,員警則強調:「我們在執行特種勤務,你拍特種勤務就是有違法!」拍攝者反問:「我拍特勤車隊有違法?」員警回:「對!」拍攝者再追問:「哪一條法規說不能拍?」但對話到此中斷。影片在網路引發熱議。
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今(14日)發布新聞稿回應指出,該事件發生於10月11日上午10時許,也就是總統車隊前往參加張俊雄的告別式的路程當中,員警當時在澄清路與山腳路口執行安全維護勤務,發現一名民眾持相機於安全維護區周邊,擔心其拍攝過於專注,恐影響自身與用路人安全,因此上前提醒及告知相關法規。警方強調當下只是「善意提醒」,並非指稱拍攝總統車隊本身即屬違法,提醒後,該民眾隨即離開現場。
網友表示「效忠時是從從容容、游刃有餘,網轟時是匆匆忙忙、連滾帶爬?」、「可是當初口氣很秋捏!現在怎縮了」、「很善意地把法條羅列出來,是在科普上法律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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