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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的「預期利潤」107億 比台灣AI的產業重要

輝達預定在北士科T17、T18設置總部,但陷入僵局。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4日接受媒體人黃光芹「中午來開匯」網路節目專訪表示,針對市府與新壽解約費用,市府當初計算是提出8億,但新壽不同意,表示計算地上權50預期利潤是107億元,但「市政府再怎麼樣也不敢接受」,更何況新壽至今3年都未開發,故仍需進一步協商。


李四川表示,近日北市議會議員質詢為何不去跟新壽共同協調,但其實一直都有在談,也有協調過程,但口頭合意都不算正式。市府詢問過新壽合意解約價格,新壽從未講過140億。

李指出,市府根據當初新壽已經繳的30幾億元,還有壽險投報率算3年,包括設計費等開銷、利息均計入,算出市府可提供8億元給新壽來合意解約,但新壽說不能接受,並提出需要估算50年預期利潤,「新壽明白告訴我,新壽提出50年預期利潤是107億元」,不然他們對內會有背信的狀況,但這個金額市府不敢接受。

他強調,市府針對相關協商從未對外放話,是因為現在新壽開始有聲明,媒體會來詢問又適逢議會開議才回應。至於為何不當面談,他說「大家都用嘴巴談,談完了以後的那種狀況回去都不算數」,市府才決定都以公文往來,希望有白紙黑字加以佐證。

至於「新新併」需更換契約主體,是否可以構成解約條件之一?他澄清,新壽與台北市政府共有3個BOT案,南港轉運站因工期嚴重落後則需先給趕工計畫所以不給過;T17、T18北士科則是新壽拖3年至今尚未興建,在5月輝達宣布要選址落點之前,北市府就已不同意換約,並非為了輝達而跟新壽強制解約,主因還是在遲未開發。

他強調,新新併必須依法30天內報市府,要等到市府回覆不同意那時候才有強制性,很多人認為本來就可以強制解約,但公務單位困境在於,如果強制解約,恐將進入訴訟,也無法即時將T17、18的地上權塗銷,難以完整轉移土地給輝達,並會衍生更多問題。
2025-10-14 21:12 發佈
cdma2k wrote:
輝達預定在北士科T17...(恕刪)

全世界市值第一的公司
新壽一定要狠撈一筆
老闆指示要靠近士林夜市

新壽吃定這點
對新壽來說,在商言商有什麼問題嗎?
輝達也是商,難道在以商逼政嗎?

新壽要他的利潤很正常吧,既然輝達重要,不然台北市政府直接違約賠償新壽,在時間上會不會更快?

但難保「圖利」的問題會落在蔣身上對吧,所以若真的有圖利的嫌疑,誰敢放呢?

為什麼輝達自已不找新壽去喬呢?蠻好奇的點?
如果台灣人民真的這麼想,
那107億由人民稅金來出。
當然啊,不然大家以為新光怎麼會是金控集團,而普羅大眾只在底層打工?這就是層次,這就是高度,這就是眼界
獲利107億
應該是有包含 營建+管理成本


一個 素地??????????????????????
新光也是一家上市公市

也要向他的眾多股東負責


要不要所有新光持股人出來投票??
Wild Coyotes wrote:
新光也是一家上市公市

也要向他的眾多股東負責


要不要所有新光持股人出來投票??


台積電變美積電 持股人出來投票??

這你去問魏哲家呀

有人不對自己的股東負責

你要找誰問責??

cdma2k wrote:
台積電變美積電 持股人出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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