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來不來,要看民進黨! 民進黨選擇了打壓蔣萬安,間接拒絕輝達!

結論就是民進黨拒絕輝達,打壓蔣萬安!


輝達來不來,要看民進黨!
民進黨選擇了打壓蔣萬安,不選輝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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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巿府不是沒有想過安全解套的方法,事實上,今年七月,北巿府曾向中央申請以專案核准讓NVDA取得地上權(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但中央的反應是「台北巿可以自己處理」。

中央擺明甩鍋,如果北巿真的自主放行,過了半年北檢出來羈押蔣萬安,公子落難到三坪的空間,到時要找誰哭訴去?





為了法辦柯文哲,我們失去輝達(NVDA)總部,你相信嗎?

In case你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NVDA是目前主要的AI算力晶片提供者,在近五年的時間內,股價上漲13倍,近一年巿值近4兆美元,排名全球前三大巿值公司,正是因為它龐大的訂單,台積電高階晶片的生意也發得像豬頭一樣。

這樣龐大而且還在成長的公司,打算在亞洲設立營運總部,地點看中了台灣的北士科,先前跟新光人壽簽訂了MOU,這本來是個天大的好消息,但MOU九月底到期還是無法落地,投資案眼看要告吹了,為什麼?

從NVDA的角度看,它不接受先興建後轉移的作法,因為無法確保蓋出來的東西是不是自己要的,它已選定國際級建築團隊與營造商,不想由第三方介入導致施工品質無法達標。

從新壽角度看,不願意與北巿合意終止地上權契約,因為它投標取得該案50年地上權的開發計畫,想要獲得預期利潤,新壽期望拿到140億元,而市府只願給40億元(以權利金與合理利潤計),所以不能成交。

另一條路,是新壽把地上權賣給NVDA,但北巿府不能同意,因為怕被扣上「圖利」罪名

僅管新壽請專業法律顧問進行適法性評估,一再向北巿府說依據「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的規定,轉移是OK的,但巿府還是不敢放行。

為什麼?因為在過去一年我們已經學到,所謂合不合法跟法律條文基本無關,一切都是北檢、台北地院、以及他們背後的老闆說了算,只要皇上想整人,做什麼都會違法。

北巿府不是沒有想過安全解套的方法,事實上,今年七月,北巿府曾向中央申請以專案核准讓NVDA取得地上權(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但中央的反應是「台北巿可以自己處理」。

中央擺明甩鍋,如果北巿真的自主放行,過了半年北檢出來羈押蔣萬安,公子落難到三坪的空間,到時要找誰哭訴去?

我先前曾說,在賴清德與北檢鷹犬之下,蔣萬安在台北巿除了延續柯文哲先前的規劃以外,了不起只能補路修燈,其它什麼事也做不了,因為不管做什麼都一定觸犯圖利罪。

圖利廠商有罪,圖利居民有罪,圖利國家有罪,就連抓抓頭都可能有罪。

NVDA帶來的工作機會數量雖然不能跟台積電相比,但畢竟是近年極少數大企業將亞洲總部設在台灣的案例,想再找到第二件何其困難,如果不是黃仁勳,恐怕也不會有人有這種想法。

但賴萊爾為了羈押柯文哲,間接葬送了這項難得的投資案,不知道誰能賠我們幾仟個工作,與一座AI中心?

北檢開枝散葉,到處分發,未來恐怕不只台北,都處都是一樣的危險,可以說只要賴萊爾不走,台灣就無法向前進。

輝達沒有三年可以等,非走不可,而我們走不掉,只能再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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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8:47 發佈
Ractopamine wrote:
北巿府不是沒有想過安全解套的方法,事實上,今年七月,北巿府曾向中央申請以專案核准讓NVDA取得地上權(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但中央的反應是「台北巿可以自己處理」。

中央擺明甩鍋,如果北巿真的自主放行,過了半年北檢出來羈押蔣萬安,公子落難到三坪的空間,到時要找誰哭訴去?


中央又在挖坑? 為什麼是"又"? 
a70569929

蔣萬安收不回柯買官公主出租的地,新光要賠償...這和民進黨根本無關....

2025-10-08 19:35
挑動你的心

再給你鼓勵,文章就在最上面,滑鼠滑上去,眼睛對焦一下,不難,加油![打氣]

2025-10-09 8:34
凡事必言中央~地方應該廢一廢算了!
Ractopamine wrote:
轉載自FBhttps...(恕刪)


目前這個案子是卡在如果是合意解約的話不能白白的解約。

新壽的意思是本來開發這塊地預期會有50年的租賃收益,高達上百億的獲利(雖然它根本就沒有開發,就單純佔著茅坑不拉屎),但如果直接合意解約的話他們一毛錢都賺不到。所以他們開口要那未來五十年的租賃收益。

連一塊磚都沒運到工地就開口要未來50年的土地開發利益,這塊地到底是誰給他們的?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事?轉個手就可以收未來50年的收益,這個比搞詐騙好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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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節錄自商周焦點時事分析:

北士科的土地產權屬於北市府,但新光人壽標得T17、T18基地50年地上權,目前兩大方案,第一是新壽依約蓋好地上物後再移轉給輝達,但輝達希望自己蓋,能掌握品質與過程。

第二是,新壽與市府解約,地上權再轉移給輝達,但傳出新壽主張取得地上權的金額,外加預估50年的利益107億,總計想賣140億元。

新壽:與市府協商 開發北士科

北市府高層表示,新壽以50年利益計算可獲利107億元,市府不能接受,要求新壽說清楚107億元是怎麼算的,且此預算北市府將會報議會審議。另外,新壽也主張直接移轉土地予輝達,違反契約規定,市府不可能為新壽修改契約,這是圖利罪,公務員絕對不可能這麼做。
figo1958 wrote:
凡事必言中央...(恕刪)
中央有鬼,

地方來驅魔,

天經地義!!
Ractopamine wrote:
中央擺明甩鍋,如果北巿真的自主放行,過了半年北檢出來羈押蔣萬安,公子落難到三坪的空間,到時要找誰哭訴去?


一定會的喔~民進黨再等
只有民進黨想不到的髒事,沒有民進黨做不到的髒事
figo1958 wrote:
凡事必言中央~地方應該廢一廢算了!


圖利要被羈押喔

地方政府要想清楚

噁心民進洞
Ractopamine wrote:
我先前曾說,在賴清德與北檢鷹犬之下,蔣萬安在台北巿除了延續柯文哲先前的規劃以外,了不起只能補路修燈,其它什麼事也做不了,因為不管做什麼都一定觸犯圖利罪。

這句不完全對,至少,公館圓環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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