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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北市總部卡關 Cheap曝1解方揭「中央沒人出來扛」

AI巨頭輝達(NVIDIA)原計畫於北士科T17、T18基地打造亞太總部,豈料卻因地上權問題卡關,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擁有160萬追蹤人次的台灣知名YouTuber「Cheap」認為,最理想的方法應是新壽把地上權直接轉給輝達,但現反而變成法律上最難走的一條路;Cheap直言中央其實能夠介入,「卻沒人跳出來,把這案子當成國家級的戰略來扛」,放一個地方政府去單挑全世界最強科技公司的投資案。Cheap並指,黃仁勳把AI帝國的中樞設在台,是情感也是信任,結果卻被一份合約、一條馬路擋在門外,「也太可惜了」。


針對外界高度關注輝達是否能成功落腳北市科,Cheap 6日也在臉書分享解方:「現在市府與新壽卡在原地,是因為那條『建好才能轉移』的合約條款」,市府怕圖利、新壽怕背信,所以最理想的方法:新壽把地上權直接轉給輝達。不過,Cheap也說,這反而變成法律上最難走的一條路。

Cheap指,根據《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如果「經主管機關同意」,地上權是可以移轉的,也就是說市府可以放行,只是要有上級機關背書,北市府可以「再函文內政部」,請中央以「國家重大經濟發展」的理由,專案同意讓新壽把地上權轉給輝達,這樣新壽不用解約,也對得起股東,北市府不用編預算,不會被罵圖利,輝達能直接接手,三贏沒人違法,還不用花納稅人的錢。

針對中央與地方事務,Cheap認為,很多人說提到這是北市府「地方自治」干中央屁事?但其實中央能介入,且已經動過了,今年7月,北市府詢問內政部說能不能用某條法規,直接專案把地設定給輝達,跳過招標?內政部回函市府可透過「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根據這個回覆,北市府後來還修了《地上權辦法》第2條,等於是幫輝達開了一條法律上的高速公路,只要北市府再依據第18條提出「國家重大產業發展」理由,內政部回函同意,就能把「建好才能轉」這條卡死的規定,改成「符合產業利益時可直接轉」,等於是中央幫市府背書,現在就差一個「敢不敢點頭」的決定。

Cheap也提及政治風險,「那為何市府不做? 因為這不完全是法律風險,還有政治風險」,中央做了底層法務支援「你如果要做,我不會擋你」,但中央沒給市府政治掩護,「你去做,我幫你扛風險,我們一起扛國家戰略大旗」。Cheap也認為,蔣萬安沒魄力是真的,但也真的很可憐,「政治上,中央沒人跳出來,把這案子當成國家級的戰略來扛,放一個地方政府去單挑全世界最強科技公司的投資案」,扛著全國觀感、國際風險、媒體火力,然後一動也不動。

綜上所述,Cheap總結,輝達其他高層是反對海外總部設在台灣的,但黃仁勳在台灣出生長大,對這裡有情感,對黃來說,這不只是投資,也是回家,「黃把AI帝國的中樞放在自己的故鄉,是情感、是信任」,結果卻被一份合約、一條馬路,把他擋在門外,也太可惜了吧。
2025-10-07 9:38 發佈
現在台灣政局
政黨鬥爭大於台灣利益
中央冷眼看地方怎麼搞
地方受限於法條
悲哀!!!!
lastlamp1021

給新壽時有經過中央?? 為什麼給輝達就要中央來?? 台北市要輝達來有知會中央一起協調找地? 還不是想獨攬功勞, 以為新壽會讓, 結果, 新壽是商人耶.

2025-10-07 10:43
u9431030

就是以前迪士尼、古根漢來台灣的翻版,政治利益大於國家利益。

2025-10-09 8:47
台灣還有很多地方可以讓輝達建廠. 但是這是信任問題. 一但建廠失敗, 輝達可能就去別國家建廠. 就好比這次韓國現代去美國建廠 誤被當非法移民驅逐. 現代也不考慮再去美國建廠, 就算別的州有提供誘因去設廠.
cdma2k wrote:
Cheap總結,輝達其他高層是反對海外總部設在台灣的,但黃仁勳在台灣出生長大,對這裡有情感,對黃來說,這不只是投資,也是回家,「黃把AI帝國的中樞放在自己的故鄉,是情感、是信任」


這段是瞎掰的吧?
所以, 北市府發文了沒??

新壽的合約問題呢?? 新壽要無償轉移??

為什麼台北市不是先喬好土地後再請輝達來?

還是台北市認為新壽好談, 結果出包?

看樣子是要中央強制徵收移轉給輝達, 中央真的做了才是獨裁.

cdma2k wrote:
北市府可以「再函文內政部」,請中央以「國家重大經濟發展」的理由,專案同意讓新壽把地上權轉給輝達,這樣新壽不用解約,也對得起股東,北市府不用編預算,不會被罵圖利,輝達能直接接手,三贏沒人違法,還不用花納稅人的錢。
原本台北市的圖利罪變成中央扛, 高招.

cdma2k wrote:
AI巨頭輝達(NVIDIA...(恕刪)
京華城不也是依照監察院的意見往下跑!
最後硬要抹黑栽贓總是可以找出理由的~太小看綠營的下限了。
lastlamp1021 wrote:
台北市的圖利罪


太快露餡了拉~~




台灣苦命黑手 wrote:
現在台灣政局
政黨鬥爭大於台灣利益
中央冷眼看地方怎麼搞
地方受限於法條


我原意指!!!
國際大廠想來台設廠
中央地方不能好好合作嗎?
看看是不是法條鬆綁
有好的誘因讓新壽讓步(新壽畢竟是營利企業)
而不是整天在鬥爭!!!懂???
以「國家重大經濟發展」的理由就能為所欲為?
中央有哪一條法這麼厲害?
再說專案同意轉移跟不用賠是兩回事
不是中央同意轉移,人家的損失就不用負責啊,錢從哪裡來?
blood0819 wrote:
人家的損失就不用負責啊,錢從哪裡來?


普發一萬還沒領到, 有三教九流主張不領錢,救國家.

剛好這次有個機會, 請這些人領出來後,

以 "國家重大經濟發展" 為訴求,捐給 "輝達" , 讓輝達在台灣發揚光大.

捐給 "輝達" = 捐錢出來處理輝達的土地問題, 這樣會有圖利問題嗎 ?

用全民納稅錢來處理 ? 沒有圖利問題 ?


說來說去,都是出在錢的問題, 只是到底是誰, 該出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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