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裡像柯文哲貪汙後還喊賴總統司法迫害 還形容賴清德是獨裁者 真的是天與地的差別
蔣介石敗逃台灣之後,就又立即顯露了嚴酷性格。在他「復行視事」不久,發生一件聯勤總部營產管理處處長彭鼎宣貪汙案(各簽呈中均稱為「所屬職員貪汙未遂案」),初審將彭鼎宣等諭知無罪,同樣的貪汙案,蔣介石這次就下了嚴厲手諭:「顯背真實,其他量刑部分亦未臻妥洽,本案全部發還復審,如有故為輕縱,該審判人員等當另依法究辦」(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一日,總統乾瑞字第四○四七五號。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347701=0040=3133030=30=1=009=0017.jpg);冷酷不容違逆的口氣鮮活地躍出字面。
國防部軍法會審遂改派審判官進行黑箱改判,以彭身為主管官監督不嚴為由,判處徒刑三年六個月,另有兩人分別判處十二年及十年。不過,蔣介石仍然不滿意,竟下重手批示將三人都「改處死刑」,時任行政院長的陳誠為彭鼎宣緩頰說:「該員過去尚知勤謹自愛,此次對於所屬人員未能嚴加監督防範未然,自應懲處,惟念本案係屬部屬貪汙未遂,....擬請原情寬宥,免處死刑。」(陳誠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簽呈,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347701=0040=3133030=30=1=003=0001)
當時陳誠仍擁有軍事實力,而且才上任行政院長半年多,蔣介石必須倚重他穩住統治地位,所以,在陳誠的簽呈上批示:「此案彭鼎宣明知故犯,由其所部報告,該彭不予阻止,且不查舉發,實等於本身舞弊貪汙,身為高級主管也應嚴懲,至少治以無期徒刑,並不得用任何方法減刑,....勿誤。」
最後,軍法會審除了將彭鼎宣改判無期徒刑之外,另兩人改處無期徒刑及十三年,可是,仍被蔣介石指示改判為死刑及無期徒刑。該案判決後,蔣介石另以手諭將聯勤總部營產管理處撤銷,其業務由中央伈託局辦理。
後續,中國來台人士犯案後多數都會有外省權貴出面緩頰與保釋,彭鼎宣被關了七年後也有外省權貴聯名向蔣介石要求保釋,除了以毛筆手函向蔣介石陳情,另附有案情分析,最後結論非常犀利:「彭對本案經過,事前確毫不知情,即就審理結果,亦無絲毫罪證,原為爭取國有財產,竟以莫須有頭銜,加諸無辜,此種判決,誠開古今中外未有之先例也。」
不知這些外省權貴、扈從分子,是否清楚彭鼎宣是由蔣介石違法逆憲所私判,他們作出的犀利結論誠對蔣介石重重賞了一巴掌,但結果不難想像,此等陳情嚴重違背蔣介石「不得用任何方法減刑」的批示,君令如山,蔣介石依舊紅筆一揮,大大兩字:「不准」。
該案涉案人之一的商人歐陽可亮,是大同公司退職員工,由於他的密告,造成大同公司與海軍總司令部之間的民事訴訟,牽涉的人與事甚廣,纏訟甚久,當時又扯上彭鼎宣的營產案,蔣介石對大同案也非常關切,曾手諭要求「有關單位主官及保安司令部等,切實研究徹查」,其經過就不在本文贅述。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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