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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聲,到底是怎麼認罪的?

0828柯文哲臉書~~

就在去年8月30日,柯文哲的住家與 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遭到搜索,柯文哲第一次被無保請回,9月3日、9月4日,林俊言連兩天直衝北所,找在押的彭振聲前副市長「聊一聊」。
第一天,彭振聲不斷自述一切合法,但都不被林俊言接受、頻頻打斷,在各種威逼、脅迫、反覆質疑下,彭振聲無奈吐出一句:「不然你現在要我說什麼?」
堅持沒有圖利,也不認罪的彭振聲,卻突然在律見完1小時13分後認罪,還轉頭詢問律師:「這樣就能當污點證人?」律師急忙回:「這個等一下再說,先做完這個筆錄⋯」
隔日,林俊言再度來到 #台北看守所,確認彭振聲是否認罪?林俊言並提出一個創新的法律見解:送研議就是圖利。
9月4日的彭振聲表情嚴肅,多次駁斥 #林俊言說法 ,彭振聲表示:#依法本就可以送研議,送研議後是由都委會審議,且都發局會先確認適法性,既然都發局都確認法源了,當然沒有明知違法而為之。
聽到這裡,林俊言竟馬上出聲打斷:「你如果認為這點你沒犯罪,那昨天說的可能都不算了!」
彭振聲所委任的黃律師則壓低聲音補充:「如果你昨天承認,今天不承認,昨天說的『 承諾 』就沒有了。」
我們強烈懷疑,林俊言和律師說的「 #一日限定」優惠和承諾,到底從何而來,因為今天一整天,連續勘驗兩天的偵訊光碟,檢察官林俊言從未對彭振聲提出減刑、或轉污點證人的「承諾或優惠」,也難怪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當庭嗆檢方:「要不要把你們說沒有消失的1小時13分鐘吞回去?」
而檢方不敢回應,姜長志用大吼大叫閃躲了問題。
兩日光碟看完,作證的人根本不是彭振聲,而是林俊言自己在自問自答,檢察官自己畫靶射箭,完全違背刑事訴訟法規定,應就訊問事項、始末讓被告連續陳述,而不是寫好所有答案,要人照唸簽名畫押。
一個被告,認了檢察官塞給他的罪名,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也不承認罪行,整個認罪過程,恐怖到讓人不敢置信。

當一個人被指控為貪污被告時,這社會不允許他有反駁的聲音嗎?
聽聽看吧!檢方起訴是否有依正當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163條之2

檢察官就案件所蒐集之證據,無論有利或不利於被告者,均應一併提示。

法之明文規定,是否有依職權做執法呢??交由各位評論了!
2025-08-28 22:33 發佈
hotonpone wrote:
0828柯文哲臉書~...(恕刪)


寧以義死 不苟幸生 副市長為了家人選擇認罪 副市長夫人卻因為不想丈夫成為罪人而死
不信公理喚不回 請各位一起幫忙討回公道
tiger588

看起來是這樣子,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2025-08-29 6:03
堅持柯文哲跟應曉薇是
同案被告.
柯文哲無罪.應曉薇也要無罪.
台北市政府馬上歸還
京華城繳回的樓地板面積
彭振聲的辯護律師也怪怪的,站在檢方這一邊配合,彭自己要去處理律師的事,否則没人幫得了。
好像是被引導 被迫認罪... 隨著光碟勘驗,真相終於出來了。
司法真的在破壞這個國家的公家體制作業,司法被政治操作,也難怪這麼多的政務官不敢有作為了。
如同不相信軍法,難道司法也讓越來越多的人,不受人相信,要走向軍法同樣的路嗎?
支持有條件開放司法審判直播,就如同立院直播。

資料來源:中天新聞

資料來源:Bit King 比特王出任務
柯文哲臉書0902開庭

柯文哲2025.09.02法庭發言|彭振聲出庭作證
彭副,案發到現在也沒有機會跟你講過話,大家都知道目標是柯文哲,結果連累實在是太多人,特別對你,我是⋯⋯我覺得真的是那句話「家破人亡」,我是很難過。我們都一起共事過,我們都知道我們是很認真在做事,也沒有對不起國家,我在這地方講太多,好像我對這案子很清楚,其實在去年媒體上開始在鬧的時候,我連容積率840%,我都不知道。送研議之後我根本沒有去碰它,而且當時是疫情期間,沒時間去管這些。
經過這一年,我現在才慢慢搞清楚京華城案到底是怎麼回事,摘要起來就是4個認罪的被告,跟1個關鍵的證人。第一個認罪被告就是彭振聲,從他今天的敘述,他都搞不清楚他到底認什麼罪,到底犯了哪個法令也不清楚。如果把你關4個月,把你提訊30幾次,就變這樣。第二個認罪的是邵琇珮,她來作證全部都是合法的,過程都是合法的,結果在認什麼罪?結果檢察官馬上補充理由書第18 ,我有看,說如果你被告身分,再做拒絕認罪的陳述,我們就要求刑了,結果逼死的是彭太太,第三個認罪的是朱亞虎,來作證根本是很好笑,錢不是你出的,人頭也不是你決定的,也不是你建議的,老闆也沒有跟你講什麼,你認什麼行賄罪?那我這個被行賄的,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那你朱亞虎認什麼行賄罪?陳俊源不認罪,連續問4次,他都不認罪,第5次他就認罪了。朱亞虎跟陳俊源的心態,我就是300萬或是120萬給你罰錢,那我就算了,就打發過去。這4個認罪的人,都是哪一個檢察官問的?#林俊言。除了郭建鈺好像也有參與。這4個認罪的被告,法界都覺得在認什麼罪?
可是林俊言怎麼有那麼大的膽子,敢搞這個案子?因為有一個關鍵證人叫做 林欽榮Charles Lin,這我自己要檢討,他是我的副市長,他會讓林俊言起訴有兩個重點:第一、訴訟中的案件不受理陳情,也不可以做都市計畫變更,他說這樣做是圖利。第二、不可以用都市計畫法24條去申請容積獎勵。論點是這兩個,但是第一個論點就被黃景茂的律師打臉,你自己在當副市長、都委會主委,京華城跟台北市政府從頭到尾都有訴訟,你自己在當的時候,怎麼會讓他們來陳情?還有審議,都委會研議什麼都有。他馬上說那是因為監察院在糾正,他是被動處理。欸說謊,因為在2018年1月,台北市政府公告容積率560%, 在那年的6月,你還是繼續在受理應曉薇的陳情案、協調案,還有同時在做審議,所以你林欽榮說在訴訟的時候,不可以處理陳情案,特別是不可以都市計畫變更,說謊。不可以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去申請容積獎勵,我們的律師會整理全部,包括每個縣市政府有用這個去申請容積獎勵,最重要的我也明白告訴你,林欽榮當過新竹市、台南市、台北市、高雄市的副市長,你手上有多少案子?
林欽榮是個很關鍵的證人,但是到後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也不清楚。最近司法人事關說案被點名到很多都跟京華城有關,等到有一天改朝換代以後,鏡新聞的老闆裴偉被收押以後,才可以知道說今天這個案子是怎麼搞出來的?到底後面幕後是怎麼一回事?這個案子就是四個認罪的被告,一個關鍵證人,然後搞出這個大案子。
上週那個胖胖的檢察官說「不管誰執政,只要犯罪都要坐牢」,我也要這樣講「一個司法人員勾結特定媒體,羅織罪名,陷害無辜的人,他不但要坐牢,而且還會被台灣社會審判,有一天你坐完牢出來,在馬路上走都會被吐口水」。

京華城案,關於貪污、圖利等起訴內容,所有證人已交叉詰問完畢。
漫長審理,終於釐清以下重要法律爭點:
ㄧ、檢察官指稱:訴訟中案件不能受理人民陳情 ,這是錯誤的, 林欽榮Charles Lin107年就曾這麼做,卻在法庭上做偽證。
二、送研議等於圖利,也是錯的,研議案僅是送給專家學者討論,以釐清適法性或疑問,並非審議案,也沒有法律效力,檢察官卻拿「獨特」、「創設」之法律見解當令劍。
而彭振聲之所以認罪,不是真的有明知違法而為之,而是因為檢察官告訴他「陳情轉研議」就是違法圖利,但是到目前為止,完全看不出具體違法的法律規定跟條文內容。
三、檢察官起訴書中指稱李文宗涉案,結果他完全未接觸京華城案,起訴書所載李文宗在108.5.30和蔡壁如交接京華城案,子虛烏有, #莫須有罪名 卻將他羈押長達十個月。
四、沈慶京和吳順民根本沒有同時出現在市政府,或有什麼「市長室」溝通方案, #起訴書錯誤百出,全憑臆測。
五、柯文哲並未交代任何人,京華城案一定要給予容積獎勵,便利貼「京華城應該死心了」更證明柯文哲並未協助京華城恢復120284樓地板面積,檢方卻與特定媒體不斷攀誣、入人於罪!
六、檢察官說783次都委會,彭振聲沒有表決,罔顧反對委員的意見,甚至違反各級都委會組織章程第9條規定。但都委會表決方式有三:共識決、表決、相當於表決的無異議認可程序,彭振聲讓委員充分表述,最後採無異議認可,沒有違背任何組織章程。
七、苗博雅 MiaoPoya作證時之法律意見,不會被合議庭所引用。

苗博雅的臉腫了~~要不要出來面對!~~是不是要好好讀書呀,不要上節目講得好像自己是神一樣!
反正一直堅持無罪到底就對了~
hotonpone wrote:
0828柯文哲臉書~...(恕刪)


錯了,資訊來源柯的臉書
柯現在是被關的貪污犯,說話有何公信力?
鐵牛CEO

1500就在化糞池 為什麼綠憨就是不相信 北檢也不去挖出來[挖鼻孔]

2025-09-04 13:33
hotonpone
hotonpone 樓主

無罪推論是民主國家常識 悲哀連常識都沒有 言論就是笑話還公信力

2025-09-07 11:28
hotonpone wrote:
就在去年8月30日,柯文哲的住家與 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遭到搜索,柯文哲第一次被無保請回,9月3日、9月4日,林俊言連兩天直衝北所,找在押的彭振聲前副市長「聊一聊」。
第一天,彭振聲不斷自述一切合法,但都不被林俊言接受、頻頻打斷,在各種威逼、脅迫、反覆質疑下,彭振聲無奈吐出一句:「不然你現在要我說什麼?」


京華城案 彭振聲:檢說圖利我就認罪
記者王聖藜、林孟潔/台北報導
2025年9月3日 週三 上午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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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共執政

北檢說你有圖利 你就是要認罪

不然要被羈押365天喔

台灣人 最好想清楚

什麼叫做最大的民主


finepupil wrote:
柯現在是被關的....,說話有何公信力?

總比沒公信力的北檢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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