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有條件開放的是下一代(3.5代)以上的核電廠,目前都還未商轉。
因此台灣的核電廠(包括核四廠)都不在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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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政壇在能源議題的論辯中,時常出現歐盟將「核能」認定為「綠能」的論述。
事實上,根據歐盟官網,歐盟對於核電是否為綠能的認定極為嚴格,必須納入永續分類標準,遵守安全和環境條件,備妥核廢料處置設施,另需有3.5代核電廠施工許可,且發照還有年限。
總歸而言,歐盟是把核電與天然氣納入永續分類標準的過渡性/轉型性活動,但並沒有承認核能就是綠能。
在2022年7月,歐盟修正永續分類標準( (EU Taxonomy Regulation)時,將部分核能活動與天然氣,納入永續經濟活動清單,並歸納在「過渡性/轉型性活動」(transitional)中。
在歐盟的認定中,這些活動(其中包括核電),目前還沒有其他可行的低碳方案可以取代,但確實對減緩氣候變遷發揮重要作用,能符合歐盟的氣候目標和承諾,且受限於嚴格要件,不會擠壓對於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
在歐盟的嚴格要件中,則包括核能必須納入「永續分類標準」,應該遵守監管機關嚴格的安全和環境條件,甚至要準備好「核廢料」最終處置設施;
同時,還有其他的要件,包括新建3.5代核電廠的施工許可,僅可發照到2045年,以及現有核電廠延役改造許可,在2040年後不再發放,更禁止將放射性廢棄物出口到第三國處置。
總體而言,歐盟是把核電、天然氣納入歐盟永續分類標準的「過渡性/轉型性活動」,並沒有去脈絡化的認定核能等同綠能。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02/2769100.htm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02/2769100.htm
                                    
            nt24759 wrote:
總歸而言,歐盟是把核電與天然氣納入永續分類標準的過渡性/轉型性活動,但並沒有承認核能就是綠能。
"綠能"Green energy本身並不是很嚴謹的定義,從最初的等同於"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到如今逐漸擴及低碳排能源,在定義上已經有所變化,現在更多出現的是以"清潔能源" clean energy一詞來替代統括。
歐盟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作為地球暖化解方,強制與鼓勵並行,對成員國投資再生能源給予融資補助。將核電與天然氣納入能源轉型項目會對銀行融資條件產生積極影響。這是在策略上的調整,而不是玩文字遊戲,因為整個能源轉型推動,其最終目標說到底還是減碳,而幾十年的實踐結論,光靠太陽能跟風能無法達到可持續條件。
台灣人對歐盟搞能源轉型五花八門的名詞順手取來,政客制定政策東施效顰,商人拿來做發大財捷徑,一般人更多是看熱鬧只學到口號,而少有人真正花時間了解。歐洲有4個時區,太陽昇落時間不同,藉由電網支援可以大幅提升跨時區各國太陽能發電利用效率,因應太陽能發電週期定特性,歐洲很早就開始投資泛歐智慧電網,跨國電力交易平台(這些被蔡英文無腦抄襲);而為了解決風力的不穩定性,很早就投資AI提升微氣候的風力預測能力和儲能穩壓技術。但這些努力,隨著風電太陽能比重不斷提升,爆發越來越嚴重出的供電問題,顯然超出目前科技處理能力,可說到了失控程度。因此納入核電基載和天然氣渦輪快速並聯的特性,成為不得不採用的唯一解方,差的只是什麼時候撕掉虛偽的(以德國綠黨為主)反核神主牌而已。歐盟增加能源永續分類的作為,只是方便融資注入市場成為槓桿,推動新投資,這是人家在道貌岸然之外的務實之處。回過頭看台灣這些所謂死抱"綠能""反核"神主牌人士,大都也只是被洗腦一知半解拿香跟著拜的反智蠢蛋,根本lag了而不自知。
作為一個單時區國家,高度依靠太陽能基本上是台灣政客極為愚蠢的政策方針,智慧電網(很多蠢蛋都分不清當成智慧電表)在這裡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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