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1日)秀出台北地檢署給台北客運的函文,寫明提供車牌號碼
EAL-5119號公車上張貼的「不同意罷免」廣告是受何人所託、於何時漆在該公車上的資料
。羅智強表示,就是他委託的,怎麼了,犯法?只准罷團登公車廣告罷免他,不准他登公
車廣告反惡罷?大檢調這麼閒,怎麼不去抓詐騙集團?打光電弊案?
羅智強11日在臉書張貼一張台北地檢署函文照,並直呼「東廠來了!」根據該照片顯示,
受文者為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即台北客運),主旨為「請惠予於文到後1週內查
復如說明二所示事項,並提供相關資料到署供辦,請查照」,至於說明則為,「一、本署
偵辦114年度選他字第120號刑事案件,亟須明瞭」、「二、貴公司名下車牌號碼
EAL-5119號公車上張貼之『不同意罷免』廣告(如附件所示),係受何人所託、於何時漆
在該公車上」。
「這反罷免的公車廣告,就是我委託的,怎麼了,犯法?」羅智強說,怎麼了,只准罷團
登公車廣告罷免他,不准他登公車廣告反惡罷?所以,他面對總統賴清德大惡罷的選項只
有坐以待斃?或者如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所說,直接請辭立委、舉白旗投降?來來來,「我
自首,歡迎來抓人」。
羅智強也說,罷團的公車廣告,要不要也查一下?所以「大惡罷,大失敗」沒關係,賴清
德還是可以「大檢調,查水表」,大檢調這麼閒,怎麼不去抓詐騙集團?打光電弊案?